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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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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心情一直很平稳,才能稳定人类的形态。

简单来说,半妖要时刻学会像一个机器一样思考,将自己伪装成一个合格的人类,才是最安全的。

刀疤脸之所以敢如此对秦朗,正是因为他知道秦朗是半妖,他认识秦朗,秦朗也认识他,两个人小时候就有点矛盾。小时候,他总带人去欺负秦朗,有一天秦朗急急忙忙地从火车站往家里赶,他带人把秦朗揍了一顿后,在没人的机械厂把秦朗关了半天。

结果就这半天的功夫,秦朗那个妹妹发烧成了哑巴,秦朗后来半夜来偷袭他,将他揍得半死不活。

秦朗失血过多晕了过去,醒过来时正在医院里。小地方的医院,房间小得很,十几平米的病房里放了三张病床,床单皱巴巴的,消毒水的味道混杂着霉味。

半妖因为混杂着妖族的血统,恢复能力比人类要强得多。

秦朗现在心里着急找阮可可,妖的发.请期会持续1-2周,兔子的情况比较特殊,一般它们的发.请期比平均的发.请期只多不少。

他挣扎着站起来,穿上鞋,麻药的劲儿还没过,他走路一瘸一拐的。

周照然带着医生进来,两个人要来扶他,秦朗推开他们,从装着药物和手术用具的推车上抢了一把手术刀,握着往外走。

他走路姿势并不平稳,步伐却非常快速,周照然没跟上,医生大喊着让保安过来。

周照然刚追到医院门口,就不见了秦朗的踪影。

妈.的,这么大个人,能躲哪儿去?他本来就不怎么待见那个兔儿爷,只是看着秦朗喜欢,就没发表什么意见。

要他说,云冉冉哪点比不上那只兔儿爷了?人家学历高,人又长得好看,还对秦朗死心塌地,那只兔儿爷看着就傻呆呆的,一受点惊吓就只会躲。

刀疤脸正嘚瑟呢,他把阮可可给带到自己家里,打算自己先爽爽再把兔子送给上头的老板。

听说兔妖都很.搔,身段好,会撒娇,比女人还软乎。

他让其他人在外面守着,自己进了卧室。

卧室不大点地方,就铺了一张双人床,一张简单的黑色柜子,靠着窗户的地方摆着一张塑料折叠餐桌,地板上横七竖八躺着十几个空了的啤酒瓶。

啤酒瓶底下是黏糊糊的酒渍,要干不干的样子,有点恶心。

这样小的一个卧室,照理说里面有人的话,根本藏不住。

可是他抓回来的兔妖不见了。

刀疤脸掀开被子,被子里是一堆脱下来的衣服,一只白兔子从衣服堆里跳到他肩膀上,用牙齿咬他耳朵。

“草!死兔子!”刀疤脸揪着兔耳朵,将兔子摔到墙角。

阮可可咬着牙没吭声,兔子的忍痛能力很强,但是兔子很容易感到疼痛。

刀疤脸拿了把刀,逼着兔子变回人形,阮可可摇了摇脑袋,刀疤脸一步步逼近。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阮可可扭头看着窗户,刺目的阳光让他睁不开眼睛,他叽了一声,跳到窗台上,用后腿站立,前腿立起来,脊背挺直,想要跳下去。

刀疤脸怒极反笑,讥讽地看他:“想跳下去?这可是七层楼的高度,七层楼你知道有多高吗?二十多米,跳下去不死也是残废。乖兔子,来叔叔怀里,叔叔给你吃胡萝卜。”

阮可可用前爪抹了抹眼泪,爪子上的白毛毛都湿了,他后腿颤抖,毛毛被风吹得乱晃。他后腿一蹬,朝外跳出去。

兔子把眼睛闭得很紧,想象着自己是在扑向一大堆胡萝卜,而不是从七层楼上跳下去,也不会摔得稀巴烂。

他的两只爪子抓着两只耳朵用力地蒙住眼睛。结果——哎?

地是软趴趴的?

不确定,阮可可用后腿试着去踩,“地”踩上去有点硬,身体像是被抓娃娃机夹着一样,呼吸不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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