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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菜,为金朝捏了把汗的心才总算是放下了,这才后知后觉地吃出了饭菜的味道。

金朝本以为这场算不上是考验的会面已经结束了,可没想到沈攸却意外地在饭后叫住了他。“元宝,我能单独和你说会儿话吗?”

金朝定在原地,僵硬地点了点头,跟随沈攸去了书房。比起被他拐了儿子的傅君佩,他更不敢面对的,其实是因他才失了母亲和爱人的沈攸。

“四小姐。”金朝站在沈攸面前,明明比她高出了一大截,却像是犯了错的孩子,把头埋到了衣领里。

“别这么见外,你既然和小满在一块了,就随他叫我一声‘姑姑’吧。”沈攸指了指沙发,示意他坐下,“我喊你来,其实是为了陶园昌的事。”

二月的天,金朝却出了一身冷汗,把他的里衣都浸湿了。

“我也是后来从小满口中得知,是你和他一起创办了福臻。我想你们的关系一定非常好,所以才冒昧地请你来同我聊聊。”

“好,四小姐想知道什么,我一定知无不言。”

“园昌以前同我提过,他身边有一位很厉害的小友,为他出了许多生意点子,还独自一人去爪哇闯出了一片天来。我想,这位小友应该就是你。只可惜我从前对他很是不好,从来不耐烦听他讲话,不然今日我也能与你分享许多他的独家秘事了。”沈攸仰头靠在沙发上,眼睛茫然地瞟着,却无能为力地发现,自己真的再想不出更多陶园昌对她说过的话了。

“我很后悔,他活着时我为什么不对他好一点,非要等他死了才摆出这副惺惺作态的样子,做给谁看呢?”沈攸将手覆在眼皮上,似是终于找到了出口,将这半年多来积压的情绪统统宣泄了出来。

“我从来不信这世上有什么劳什子爱情。你看我爸妈、我大哥和三哥、还有我兄嫂,为了点朝更夕改的爱情把自己搞得死去活来,把家弄得支离破碎,值得吗?所以我从小就想着,我不需要爱人,我也不会爱上任何人,我只需要借结婚这个由头,帮我逃离这个家不像家的地方,哪怕这么做的代价是往后余生我都将和某个人不咸不淡地度过,但这也好过爱上一个人后把自己折磨到发疯。”

“可等我多次病急乱投医后才发现,原来婚姻并不是女子的第二次投胎,”沈攸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这儿觉醒才是。

“所以我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我嗤笑鄙夷所有对恋爱和婚姻还抱有幻想的蠢货,并对向我示爱的人展现我能表达的、最极端的恶意,哪怕他们什么都没做错。也就是在我最扭曲的时候,陶园昌出现了。他像是听不懂人话一样,每天傻呵呵地出现在我身边,嬉皮笑脸的真让人讨厌。有时还占用我们的热线电话,只为跟我说今日黄历上写不宜出行,叫我不要外出采风。你说他可不可笑?”

“直到我负责了一篇他的个人报道,才算是对这个人有所改观。但多可笑啊,他越是好,我却越是不敢要了。我这样一块永远捂不热的石头,哪里回馈的了他的期待。他这样至诚至善之人,该当有更好的女子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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