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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2章 可以采信(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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靓坤是姑父给我的人。

当时我进了集团,带着老三和阿来,拿下游戏厅业务后,我当上了组长。

姑父就给我配备了人手,当时给我的,都是姑父最信得过的兄弟。

靓坤在我手下办事,向来稳当。

之前也是立过功的,在过往的社团发展中,靓坤一直活动在外围,充当着情报专员的角色,担任着联系各方势力的任务。

我对他是信任的。

但是这次的情报,似乎确实有不妥当的地方。

兄弟间,有什么就讲。

我直接就叫靓坤到港城来,我们当面聊聊。

他从澳城过来走水路是很快的,当天下午就到我港城别墅了。

这栋别墅,林文静已经备下遗嘱,留给了我。

当初她主张早点立遗嘱,这时候就体现出来作用了。

目前,林氏集团的债务已经处理了九成左右。

这栋别墅价值近两千万,它作为林文静的私产,在集团债台高筑的时候,债主们会盯上这栋别墅。

因为林文静是林氏集团最大的股东,集团欠钱,几乎等于林文静欠钱,林文静的私产就会被债主们盯上。

现在集团债务解决了,就没人来打这栋别墅的主意了。

这栋位于港城的山间别墅,现在就成了我陈远山的个人财产了。

我和靓坤在别墅后院的小茶几边上泡茶。

“靓坤叔,你说,那晚上暗算我们的那两个治安仔,是澳城驹哥指使的,这事确凿吗?”

“不完全确凿。”

靓坤回顾了一下他这次的调查过程。

去到澳城之后,他首先是找了个澳城道上的朋友。

那朋友约了个治安队的熟人,三人在一起玩了一个晚上。

一起玩的这个治安队的人,是个副队长。

跟黄队走的比较近,很多情况他都知道。

期间,靓坤打听了一下那两个行凶的治安仔的情况。

这两个家伙,都是新加入治安队不久。

黄队长甚至都叫不全他们的名字,就大致知道个姓。

黄队长多次吩咐治安队手下,说不要去我居住的别墅区搞事。

我们在澳城住的那一片别墅区,相当于是姬子豪给我们打造的一个避难所。

行凶的两个治安仔,没事喜欢去赌场玩两把,输了不少钱,欠了周良驹的钱。

两人加起来,大概欠了140几万的样子。

副队长猜想,是周良驹安排这两个治安仔下手害我们的。

因为,那晚上出事后,从行凶的那两个治安仔身上,找出来了两张欠条。

正是这两人写给周良驹的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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