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锁定凶手,打赌(1 / 2)
第149章 锁定凶手,打赌
C5组长,应该还在加班,调查最近几年辖区的档案和报案记录,接到格林的电话,立马表示自己马上带人过来。
挂断电话。
格林没有急着问布莱恩缘由,而是先思索起来。
布莱恩老大,在刚刚还准备让自己下班,明天再继续调查这个案子,结果经历了之前的抢劫犯追捕之后,就变了口风。
区别,应该就是那个警用强光手电筒。
作为殴打罪证,还染了血,借来的手电筒,自然没有还回去。
格林坐在副驾驶,拿起手电筒端详。
他之前在警校进行半年期培训的时候,是有警务强光手电使用培训的。
这种强光手电筒,属于警用器械的一种,不仅比寻常手电筒更加的长,材质还更加的坚硬,灯头大圆还有凸起的三角,就像是尖刺,可以用来战斗,并且光源刺眼,足以保证照到人眼之后,第一时间产生数秒的致盲效果。
可以说,没什麽经验的普通人被照射到了,就是之前那个抢劫犯的模样,会出现三到四秒钟的致盲,会下意识遮挡,并且不知道要如何应对,结果就被布莱恩老大轻易就完成了袭击。
不过一般人很少将手电筒当做袭击手段。
第一,是使用角度问题。
经常看警匪片,或者类似写实影视剧的人就知道,警务人员使用强光手电当做手段的时候,手是往上举起来,高过肩膀,而不是平端着的。
这是因为光源是相互的,柔和光线还好,这种强光,一旦平射,持灯人的视野也会受到影响,另外这个动作,方便出现突然袭击时候,直接发力砸过去。
第二,是使用习惯问题。
类似警察这些受训人员。
他们使用手电筒的时候,一定是自己更不灵活的手掌,比如左撇子用右手,右撇子用左手,和普通人,完全相反。
为什麽呢?
因为高举强光手电筒,只是控制技能,是为了配合另外一只手的掏枪瞄准,所以更灵活的那只手,必须空出来,作为攻击或者防御的手段。
这就是普通人和受训人员的区别。
也就是说,就算普通人,想到了利用手电筒致盲,再进行袭击,因为当时他的手上拿着手电筒进行攻击,剩下的那只手掌,因为没那麽灵活,也很难最快速度进行透明胶带的缠绕工作。
这样的话,他们还不如直接使用别的方法。
综上考虑。
特制的手电筒丶专业的使用习惯丶熟悉妓女的情况和周围的情况丶对妓女可能存在歧视和敌视.几乎就将凶手的身份摆明了-同为警队一员的风化组成员!
风化组主要的目标群体,只有嫖客和妓女。
妓女和嫖客相对来说,没有那麽危险,加上交易时间,大部分时候,都是晚上和凌晨这个时间点,强光手电筒,是十分适合风化组警员的执法工具。
加上这些人,本身就对辖区妓女情况十分清楚。
这才能轻松在短短两天时间,乾净利落杀死十名妓女受害者!
格林想明白这些,露出佩服的神情:「布莱恩老大,你是怀疑风化组的同事?」
布莱恩点点头:「对,之前C5组的尸检官,其实已经通过受害者的伤口痕迹,将凶器的大致模样弄出来了,但是他下意识将凶器定义为了实体重物,直到我看到了那些巡警的特制手电筒,才发现这玩意更符合。」
格林放下手电筒,朝布莱恩感慨道:「布莱恩老大,你太厉害了,居然通过刚才的一点事情,就联想到了妓女被杀案的凶手犯案过程,直接锁定了凶手的身份!」
布莱恩对格林的夸奖,并没有表现出得意的神情,只是淡淡道:
「这其实只是个契机,实际上,就算没有今天这件事,我明天也会将调查精力放到风化组那边,毕竟普通人,可没有那个实力,两天时间,就杀掉十名妓女,关键还能准确卡在她们下班的路上,避免遭遇目击者。」
随机杀人很简单。
这边监控不是很普及,只要熟悉环境,然后看到有人落单,出手后马上离开,难度真的不高。
但精准选中妓女,还在短短两天之内,一天五个,两天十个,全部选在受害者一个人下班回去的路上出手,难度就不小了。
这其实是一种很蠢的做法。
作为一名亲身实践过几次的尸检官,布莱恩很清楚整个杀人过程中,前期的调查跟踪,反而是最耗费精力的。
所以当布莱恩知晓凶手对于环境熟悉,对于受害者熟悉,下手果断精准,手法专业之后,他的第一怀疑对象,就是风化组的人!
前面不开口。
一个原因,是因为这些人也是内部成员,消息灵通,开口就容易打草惊蛇,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也没办法轻易定罪。
这样的话,就算后面破案了,也没办法明天下午之前搞定案子,完成C5组长拉贾格的考核委托。
布莱恩是一个收钱办事的讲究人。
他得为拉贾格考虑。
另外一个原因,则是为了排除其他可能的犯罪对象。
当然,刚刚的启发,还是很有帮助的。
至少确定了凶手的犯案凶器和手法之后,布莱恩已经肯定,凶手就是风化组的成员。
这边辖区的负责警员,就那麽几个。
带着答案再去找线索,锁定凶手,就轻而易举了。
二十多分钟后。
两辆轿车,急冲冲赶到了布莱恩这边。
C5组的组长拉贾格带着三个小组成员,兴冲冲朝街道等着的布莱恩道:「布莱恩,凶手在哪?」
布莱恩沉声道:「不用急,他跑不掉的,拉贾格,你先告诉我,伱们小组加班调查到的结果。」
拉贾格点点头:我们根据你提供的思路,调查了最近几年,整个洛杉矶的嫖客案件,发现在三年多前,也发生过类似的案子,差不多的犯罪手法,不过犯案频率不高,差不多两个星期一起,也不是使用的透明胶带,而是塑胶袋.」
听到塑胶袋,格林看向布莱恩。
刚刚布莱恩老大,好像就是使用的塑胶袋,对那个倒霉的抢劫犯进行的犯罪模拟,就是模拟过程,真实度百分之一百而已。
拉贾格继续道:「当时负责案子的,是警探局第三中队,他们和我现在处境一样,没有找到有用的线索,后面凶手消失了,他不再继续出来犯案,这案子继续调查了一段时间之后,就封存了。」
说着,他看向布莱恩,拍了拍腰间的手枪:「听到你说要抓凶手,我连多年没拿出来的善良之枪都带出来了,夥计,人在哪,我现在迫不及待见到他了!」
布莱恩耸耸肩:「我还不确定,不过你调查一下几年前那个案子辖区的风化组执勤人员,再调查下这一片区域的风化组执勤人员,同时都在的,就是嫌疑人。」
说着,他拿出那个染血的手电筒,将自己之前的发现说出。
拉贾格看着染血的手电筒,高兴之馀,又有些郁闷:「那我们就得去局里调取几年前和现在的人员调任档案了,为什麽不直接在电话里说,这样效率更高。」
「你们不急冲冲出来,怎麽惊动凶手,减少我们的工作量?」
因为特殊性,风化组除了正常的班次之外,经常会安排警员在下午到凌晨这个阶段执勤加创收,也会安排警员值班。
两天辖区这麽多妓女被害,他们压力也大,肯定会时刻关注着C5组成员的动向。
拉贾格身后的一个女成员,也提出了质疑:「如果凶手是跨辖区域作案呢?」
布莱恩咧嘴一笑:
「至于跨辖区作案,也有可能,但可能性不大,通勤丶选择犯案目标丶收集目标情报,再犯案离开,这些都是难点。
凶手要是这样做,等于给自己增加了暴露的风险,
另外凶手作为执法人员中的一员,他很清楚警方的调查习惯,所以犯案的时候,会天生带着优越感。
选在在自己熟悉的地方,不仅便于作案,还能随时掌握警方的调查动静,所以我不认为他会跨区域犯案。」
听到布莱恩的解释,女组员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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