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小鬼子的筒骨啊,太完美了(2 / 2)
阴丽雅双手捧着米粉,愉悦地回了家,一根小鬼子的筒骨,换一大碗米粉,真划算。
可惜小鬼子只有一根腿中子弹,要是两条腿都中就好了,她就能多换一碗米粉了。
高上进刚吃完早饭,媳妇做的,沪城人千篇一律的开水泡饭,配玫瑰腐乳,媳妇吃得津津有味,可他吃了好多年,还是吃不惯。
他就想吃一碗热腾腾香喷喷的米粉,放多多的辣子,吃起来才叫痛快呢!
高上进打算去食堂,叫炊事班班长给煮碗米粉解馋。
刚出门口就闻到了诱人的香味,嘴里口水直流。
「丽雅,你哪来的米粉?」
高上进殷勤地去接媳妇手上的米粉,这卖相,一看就好吃。
「阮七七煮的,你快吃吧。」
阴丽雅甩了甩手,阮七七这妹子真实诚,这一盆米粉得有两斤了,真实沉。
「陆野他堂客?怎麽突然给米粉?」
高上进去拿了筷子,大口地吃了起来,就是这个味啊,太好吃了。
「我给她找了根筒骨,她感谢我的。」
阴丽雅去换衣服,准备上班了。
「就你拿回来的那根骨头?陆野他堂客要这骨头干什麽?这两口子都挺癫的。」
高上进吃得很快,没多会儿碗就见了底,剩下的汤他也没浪费,捧着盆喝了。
「嗝……」
高上进满足地打了个饱嗝,额头都冒出了汗,这一顿吃得真痛快。
他准备去洗碗,面色突然变了,走到隔壁房子,冲换衣服的阴丽雅问:「丽雅,你拿骨头洗手了没?」
阴丽雅回想了下,眼神有点心虚,不敢看丈夫,小声说:「洗了。」
高上进叹了口气,知妻莫若夫,这小模样一看就是没洗。
算了,不乾不净吃了没病,更何况这根骨头都煮熟了,还泡了福马林,比他的嘴都乾净。
同样的问题,陆野也问了。
拖好地的陆野,看到了那根漂亮的筒骨,被阮七七系了根粉色的发带,挂在墙上。
阮七七说了骨头的来历,一听是小鬼子的,陆野就没了兴趣。
不过他吃完米粉后,才想起来七七好像没洗手。
「这根骨头高温杀菌,还泡了福马林,比你的嘴都乾净,有必要洗吗?」
阮七七振振有词。
「七七你说的对,确实没必要!」
陆野很快就被说服了,甚至还觉得自己太矫情,便主动去洗碗,还顺便把阮七七的衣服给洗了。
时间过得很快,四月过去了,转眼到了五月,楼下的银杏树更加枝叶繁茂,郁郁葱葱的。
五月的潭州温度回升了不少,只需要穿一件薄外套即可,陆野亲自去纪湘莲老家调查了,查到了确切的证据,带回来给徐营长看。
不过徐家出了点事,家里气氛很沉重,纪母失望地看着对女儿,痛心道:「湘莲,你怎麽变成这样了?湘梅是你亲妹妹啊,你居然害她,你怎麽能这麽做?」
「妈,我是为了湘梅好,嫁给副营长才有好日子过,以后你们就知道我是对的。」
纪湘莲很懊恼,因为她的计划失败了。
趁丈夫外出,小孩去上学了,她叫来副营长,藉口是和妹妹相看,在茶水里下了点药,想让妹妹和副营长生米煮成熟饭,这样妹妹就只能嫁给副营长了。
她打听过,这个副营长家里有背景,有亲戚在总军区当干部,丈夫在部队势单力薄,要是能有个得力的连襟,日后仕途肯定顺利,她也能跟着沾光。
纪湘莲觉得自己没错,她一心为了妹妹好,可是妹妹却不领情,白费她一番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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