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九章 【梦中婚】丶【誓约项炼】(1 / 2)
第273章 【梦中婚】丶【誓约项炼】
柔软的唇瓣,带着微微的颤抖。
诱人的甜香混杂着啤酒的气息,缠绕在唐宋的鼻端丶口舌。
从看到她在相片后留言的那一刻开始积攒的情绪,终于在此刻爆发。
他的手用力握住她柔韧的腰肢,吻的格外用力。
仿佛要将她整个人揉进身体里。
温软的眼睛里浮起浓浓的雾气,目光迷离的看着他的眼睛。
有些分不清是现实还是梦境。
吉他的「叮咚」声停了下来,婚纱馆二楼变得安静异常。
这个突然冲出来强吻温软的男生,让他们都有些没反应过来。
甚至都没怎麽看清对方的长相。
「卧槽!这特麽是谁?快滚开!」回过神来的郑锦鹏眼睛都红了,快步上前拽住唐宋的胳膊,用力把他往外扯。
艹!这可是我大学的白月光啊!
还没谈过恋爱,就这麽被人强吻了?
正在默默吃狗粮的张欣桐被吓了一跳。
连忙拉住激动的郑锦鹏,解释道:「别误会,他是温软姐的男朋友。」
郑锦鹏脸上的表情一窒,手上的动作渐渐停了下来,「温软的男朋友?」
孙思敏赶紧跑了过来,一脸懵逼的看着她,「软软!这是怎麽回事?」
刚刚因为一切发生的太突然,把她给整的猝不及防。
温软什麽时候有男朋友的?我怎麽一点消息都不知道?
从迷离状态中回过神,温软看了看四周,又看了看面前的唐宋。
嘴唇抖了抖,不可置信道:「唐宋,你…你怎麽在这里?」
唐宋看着她的眼睛,「我想你了,所以就来帝都找你了,而且我很担心你。」
说完,他再次凑过去,在她白皙的脸蛋上亲了一口。
温软的睫毛颤了颤,洁白的牙齿咬住下嘴唇,泪水不知不觉就从眼角滚落下来。
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唐宋再次拥住她的身体,把她的脑袋靠在自己肩头。
衣服很快被滚烫的泪水湿透。
自从认识以来,温软在他面前从来都是一副大姐姐的模样。
她理解丶包容丶洒脱丶温柔丶有情趣。
和她相处,总能感受到一种被呵护的温暖。
然而,现在的她却显得非常脆弱,像一只受伤的小猫,渴望主人的照顾。
唐宋轻轻抚摸她的长发,低声安慰着她。
旁边的孙思敏瞪大眼睛,一脸惊奇的看向唐宋。
穿着打扮很商务,白衬衣丶黑西裤,发型稍微有些凌乱,不过仍然难掩出众的颜值和气质。
最关键的是年轻丶身材好!
体型挺拔匀称,肌肉线条清晰,帅的一逼!
作为温软的多年好友,她瞬间明悟过来。
好嘛软软!你果然还是那个颜控!这是偷偷找了个小狼狗啊!
过了一阵。
温软抬起头,接过张欣桐递来的纸抽擦了擦眼泪。
深呼吸几次,冷静下来的她,直直的看着唐宋,轻声道:「谢谢。」
之前的情绪失控,说到底还是对自己的失望丶对感情的患得患失。
唐宋的突然出现,如同一道光划破了帝都昏暗的夜空,让她的心也跟着明亮了起来。
至于他为什麽会知道自己在这里,聪明的她自然猜到了原因。
想到张欣桐今天的几次反常举动,温软雪白饱满的胸脯一阵起伏,眼里交织着喜悦和感动。
无论如何,这都说明了,他确实很在乎自己。
一直在默默关心自己的情况。
并不像自己胡思乱想的那样。
唐宋的拉住她的手,轻轻摇头道:「我们是情侣,关心你是我应该做的,不用说谢谢。」
说完,他转过身,目光扫过其他几人。
脸上露出迷人的笑容,「各位晚上好,正式认识一下,我是温软的男朋友,唐宋。」
他的姿态优雅自信,说话的声音也特别好听。
瞬间给几人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孙思敏连忙笑道:「你好唐宋,我是软软的大学舍友孙思敏,软软藏得可真严实,这麽大的事,都没听她透露过风声。」
「我是思敏的老公,周博。」
「你好,我是温软的朋友,苏可可。」苏可可跟着介绍了一下自己,忍不住偷偷打量面前的帅气男生。
单从外貌上来说,确实和温软非常配。
而且身上有股子外溢的精英气质,看来工作和条件应该也都不错。
忍不住有些羡慕。
果然,像温软这样的大美女,即便在事业上受挫,也总能找到个好归宿。
郑锦鹏一只手拎着吉他,另一只手直接伸了出来,目光复杂道:「你好,我是温软的大学同学,郑锦鹏。」
虽然毕业已经8年,他也已经交了好几个女朋友,但终究是有些放不下啊。
看着温软在他怀里啜泣,心里既酸涩又难受。
甚至还有一些无法言说的嫉妒。
「你好。」唐宋和他握了握手,目光平静而自信。
从对方的反应和态度上,他自然能看出这个郑锦鹏对温软有好感。
可那又怎麽样?
大姐姐只能是他一个人的,别人动动心思都是在犯错,是在得罪他。
看了看他手上的民谣吉他。
唐宋轻轻捏了捏温软的手,在她耳朵上吻了吻。
呼吸着她身上性感成熟的气味,轻声道:「软软,你想听什麽歌?我唱给你听。」
他的这一声「软软」,瞬间让温软腿都软了。
脸上浮起一层淡淡的红晕,轻轻拍了拍他的胸口,「随便吧,今天这边人多,出丑了可别怨我。」
唐宋想哄她开心,她自然不舍得拒绝。
虽然两人经常谈论音乐的话题,但从来没一起去过KTV,也没听过他唱歌,不知道他会唱什麽,乾脆就让他自己选吧。
哪怕他五音不全,温软也会如闻天籁。
归根到底,她只是在享受唐宋对他的关心呵护。
「OK。」唐宋松开温软的手,「刚刚我听你们在弹唱《安河桥》,不过被我打断了,那我就继续把这首歌唱完吧。」
说完,他的目光看向郑锦鹏,微笑着伸手道:「用一下吉他,谢谢。」
郑锦鹏扬了扬眉毛,停顿片刻,还是递了过去。
孙思敏看看郑锦鹏,再看看唐宋,仿佛又看到了校园里,几个男生为了温软而争风吃醋的画面。
不得不说,小狼狗是真有攻击性。
关键唐宋表现的一点都不让人反感,很有风度。
气氛组张欣桐拍了拍手,笑嘻嘻道:「加油加油!」
孙思敏也跟着拍手鼓励。
听到唐宋要用吉他弹唱,温软惊奇道:「你会弹吉他?之前怎麽没听你说过?」
「我会的东西可多了,需要你慢慢去探索。」唐宋朝她露出个灿烂的笑容,抱着吉他在窗前的高凳上坐下。
身姿挺拔而优雅。
有些凌乱的发丝被夜风微微吹动,棱角分明的轮廓,清俊的五官,配上一身偏正式的穿搭,看起来有种独特的气质。
轻轻拨动了一下吉他的琴弦,简单试了试音。
唐宋抬起头,目光看向温软。
简约高档的白衬衫,领口微微敞开,露出精致的锁骨丶清晰的肌肉纹理。
高挺的鼻梁下,嘴唇微微抿起,眼眸深邃而明亮。
一股浓郁到溢出的文艺气息,从他身上弥散开来。
「好帅啊!」张欣桐忍不住双手捧胸。
孙思敏和苏可可也眼睛放光。
不说吉他弹得怎麽样,就这卖相,真是没的说,太养眼了!
温软抿紧嘴唇,双手握紧。
这是她从来没见过的唐宋。
没想到他还有这样的一面,真是个宝藏男孩。
「叮叮噔噔~踏~」
极具感染力的前奏旋律缓缓流淌而出,不时还会伴随着拍打共鸣箱的「踏踏」声。
唐宋的指尖在琴弦上滑动丶跳跃丶按压,每一个动作都精准而富有情感,如同舞者般灵活而富有韵律。
瞬间让在场的人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是指弹吉他!?」张欣桐惊讶的张大嘴巴,眼睛瞪得贼大。
郑锦鹏脸上表情有些凝滞,他算是半个职业选手。
从初中开始练习,大学时就是学校吉他社的主力选手,还跟几个朋友瞎搞了个乐队。
从唐宋的手法和技巧上,立刻明白了对方的水准,绝对的专业大神级别。
各种技巧信手拈来,节奏流畅自然。
其他人也注意到了唐宋与众不同的演奏方式。
音色比常规吉他要丰富,很有层次感,表现力极强。
一把吉他,愣生生同时演奏出多种乐器的效果。
好听到爆炸!
撩动人心的前奏结束,充满磁性的嗓音响起。
「BGM:请你再讲一遍,关于那天,抱着盒子的姑娘…」
专业级别的乐理知识,经过优化的嗓音,【苏渔的歌词本】增加的演唱经验,独特的指弹吉他。
瞬间营造出一种宁静丶悠远的氛围,将所有人的情绪调动起来。
「BGM:我知道那些夏天,就像青春一样回不来,代替梦想的也只能是勉为其难,我知道吹过的牛逼,也会随青春一笑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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