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6000字】(2 / 2)
人若是倒霉的时候,出门就能踩到屎,甚至喝水都塞牙缝。
前世的邓世荣就挺倒霉的,不到四十岁老婆就病死了,让他打了几十年的光棍。
然后大儿子在适婚之龄也意外身亡,让他白发人送黑发人。
孝顺的大女儿,嫁了个扶不起的阿斗,苦了大半辈子。
智商最高的二儿子则误入歧途,成为了一名职业赌徒,夫妻俩闹得老死不相往来。
三儿子算是发展得最好的,可惜又娶了个让人一言难尽的媳妇,日子过得还不如一个平头老百姓。
四儿子和小儿子也各有各的难处,总之没有一个过得顺心的。
或许正是前世太过于倒霉,才有了他这重活一世的机会。
重生后的邓世荣,运气就比前世强多了。
比如说当初跟女儿去龙潭公社,只是在粉摊随便吃碗粉,就幸运的遇到了他的大儿媳。这是真真正正的贤妻良母,嫁到他们家也有两年半的时间了,跟家里每一个人都相处得很好,很有长嫂的风范。
尽管后面几个儿媳妇还没娶,但邓世荣敢肯定就算后面的儿媳妇有看走眼的,在他这个大儿媳的带领下,也绝对不会出现前世那种妯娌间明争暗斗的情况了。
而今天,邓世荣只是随意闲逛,就意外的碰到了两个人在交易邮票,这邮票不是别的,正是后世大名鼎鼎的猴票。
邓世荣前世不过是个农村老头,之所以知道猴票,那是因为他小说看多了。
重生回来后,他一开始也没想到收藏这玩意,等他想起来的时候,也懒得去折腾了,毕竟那个时候,邮局已经把猴票全部卖出去了,想要搞收藏就得慢慢花时间从民间收。
这又不是短时间内可以获利的,有这个精力去折腾这玩意,还不如去京城多买一座四合院放着呢!
然而,花精力去折腾邓世荣确实不愿意,但如果猴票就摆在他的面前,他倒是不介意买一些来收藏,就算以后不卖,留着给儿孙们装逼,也是可以的。
因此,邓世荣看到眼前一个人花钱从另一个人手上买了八版猴票,等卖猴票的人走远了,他便出声问道:「同志,这邮票你能转卖给我吗?」
买猴票的是一个四十左右岁的中年人,他打量了邓世荣一下,不答反问道:「同志,你也喜欢这猴票?」
邓世荣点头道:「是蛮喜欢的,这猴子活灵活现的,想买一些回去收藏。」
中年人笑道:「没想到同志你也喜欢收藏这个,都是同道中人,我可以分你一点,不过我这是整版的,不拆开来卖的。」
邓世荣道:「同志,我的意思是把你手上的猴票都买了,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割爱?」
中年人惊讶道:「你全都要?」
邓世荣点头道:「嗯,你要是愿意割爱的话,那我就全都要了!」
中年人道:「同志,都卖给你也不是不行,不过单枚猴票的价格,跟整版的价格,是不一样的,这点你应该是知道的吧?」
邓世荣笑道:「这个我懂,同志你开个价吧!」
中年人想了想,说道:「想必你刚才也看到了,我是以一版200块钱的高价从我朋友手上买下来的,这还是他给的朋友价,你要是真心想要的话,那一版220块钱你拿走。」
邓世荣没有还价,爽快的说道:「行,220块钱一版,你这八版我全要了,一共是1760块钱,没错吧?」
这一版猴票,后世价格飙升到一两百万,现在这个年代无论是用什麽价格拿下都是大赚,自然没有讨价还价的必要,这毕竟也是抢别人的机缘了。
中年人见邓世荣没有讨价还价,不由得露出了一抹笑容,200块钱一版收购,转手卖出去就是220块钱一版,八版猴票轻轻松松赚了160块钱,这种生意谁遇到都会高兴。
虽说这年代的猴票价格已经从1980年的8分钱一张,涨到了现在的2块钱一张,已经翻了不少倍了,看着挺有收藏前景的,但这玩意才发行了三年,还没有后世那麽稀缺,他想要另外收购还是很容易的。
所以,以220块钱一版的高价卖出去,中年人心中只有高兴。
两人谈好价了,便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钱货两清之后,中年人打了声招呼,便笑眯眯的揣着钱离开了。
目送对方离开,邓世荣才仔细看了看手中这八版猴票。
因为是整版的猴票,所以收藏的人保存得还是非常好的,就跟全新的一样,如果他不是从后世重生回来的,他也难以想像就这玩意,在后世会那麽值钱。
若是以后世的价格论,他今天的一场偶遇,就创造了一千多万的财富。
当然了,话又说回来,等这玩意值一千多万的时候,他估计已经不缺这点钱了。
……
两天后。
东来顺的某个包厢,周胜利丶王大胆丶田春芝三人请邓世荣吃饭。
感谢话咱们略过不提,等饭吃得差不多了,周胜利才说道:「邓老板,京城的市场还是很大的,去年和今年的龙眼,我们都只是在同一个区域卖,还有其他好几个区域都没有去卖过呢!
明年您能不能多运一些龙眼过来,我们保证能够把它销售出去。」
这种可以「日进斗金」的生意,任何人在尝试过后,都会食髓知味,周胜利想看看明年能不能从邓老板这里多进点货,这样就可以多赚一些钱了。
王大胆与田春芝眼中也露出了期盼之色,他们也想跟着多赚点钱。
邓世荣自然也考虑过这个问题,博白自古以来种植最多的水果就是荔枝与龙眼,甚至有桂圆之乡的美誉,所以不止白平农场才有龙眼,全县很多地方都有种植龙眼,想要多进一些货完全没问题。
但是,邓世荣想了想,还是放弃了这个诱人的想法。
毕竟,他利用系统空间运送龙眼,是见不得光的,现在只是几十吨龙眼,仅仅覆盖了京城大概十分一的人口,就算偶尔有领导注意到了,也不会过分关注,顶多就好奇一下卖龙眼的商人是怎麽把保鲜工作做得这麽好的。
可要是把龙眼数量提高到百吨甚至是几百吨,覆盖了京城所有人口,那动静就太大了,搞不好就引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邓世荣毫不犹豫的拒绝道:「周老板,钱谁都想赚,但以我们现在的能力,把这麽多新鲜龙眼运送过来,已经是极限了,再增加数量的话,保鲜就不可控了,到时龙眼砸在手里,那就是巨大的损失。
所以,很抱歉,数量就只有这麽多,除非保鲜技术再次出现重大突破,否则短时间内没办法再增加数量了。」
周胜利闻言虽然有些失望,但也理解,快速调整好心态道:「是我们太贪心了,忽略了保鲜的困难。」
邓世荣沉吟了片刻,说道:「龙眼确实没办法增加数量了,要是周老板你们对地菠萝感兴趣的话,我明年倒是可以给你们运一些过来,这也是岭南四大名果之一,保鲜期比龙眼要长不少,就是不知道京城人吃不吃得惯地菠萝的味道。」
龙眼肯定是不能多运了,但这地菠萝由于保鲜期相对来说比较长,就算走正常的运输渠道,都可以运到京城来卖,之所以没人做这个事,估计也是不想承担亏损的风险。
毕竟从南方运输过来,需要很大一笔运费,而运输过来后,销售的价格肯定便宜不到哪里去,京城人会不会买帐,这个谁也不知道,既然这样又何必去冒这个风险?
运到附近的城市卖掉,省时省力,钱也没少赚,何乐而不为?
王大胆两眼茫然的问道:「邓老板,这地菠萝是什麽水果啊?」
周胜利好歹也是水果商人,还曾经去过南方考察,对于南方的大部分水果他还是认识的,闻言立刻给朋友科普道:「在生物学上认为,地菠萝跟凤梨是同一种水果,两者只是品种不同而已,地菠萝在削皮后有「内刺」需要剔除,而凤梨削掉外皮后没有「内刺」,这就是两者的区别。」
王大胆恍然道:「原来地菠萝就是凤梨啊!」
田春芝感兴趣的说道:「凤梨的味道我觉得很好啊!」
周胜利也是吃过地菠萝的,那味道他是完全可以接受,便有些心动的说道:「邓老板,那您明年就运一批地菠萝过来,咱们先试试市场,要是顾客们能接受的话,到时再加大采购量,您看怎麽样?」
邓世荣点头笑道:「可以,你看明年要多少量,我就给你运多少过来。」
周胜利默默盘算了一下,问道:「邓老板,我可以先问问价格吗?」
邓世荣说道:「因为这个对于保鲜技术没多大要求,主要成本是在收购以及运输上,所以价格相对来说也比较便宜,只需要六七毛一斤就行。」
周胜利闻言眼中不由得一亮,其实进价六七毛一斤的水果,在众多水果中也谈不上便宜了,但要知道这是南方水果,不是北方常见的那种水果,这个价还真是一点都不贵。
于是,周胜利都不用跟两位朋友商量,就直接拍板道:「邓老板,如果是这个价格的话,那你先来个三十吨试试,如果市场能够接受的话,那咱们再加大采购的力度。」
按七毛钱一斤算,三十吨也不过才四万两千块钱,别说是跟两位朋友合作了,哪怕是周胜利自己全部吃下,都没有压力,就算全砸手里了,有龙眼的利润撑着,他也亏不了。
万一要是赚了,那又是一条大财路。
「行,那明年我就给你们运三十吨地菠萝过来。」
「老王,小田,咱们一起敬邓老板一杯,感谢邓老板又给我们提供了一条财路。」
「周老板客气了,咱们这是合作共赢,大家一起乾杯吧!」
「对,为了合作共赢,乾杯!」
「乾杯!」
PS:各位大佬,月票还不投,打算留着过年吗^_^
(本章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