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哨兵霸王枪,伯爵小女儿(求追读求推(1 / 2)
第35章 哨兵霸王枪,伯爵小女儿(求追读求推月票)
问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熹微。
卢炳威躺在天台的简易帐篷里,睁开双眼,看到东方一抹鱼肚白,驱散了漫漫长夜的黑暗。
「天……亮了。」
他沉眠一夜后醒来,有尘封的记忆在脑海里泛起。
他不由自主地,习惯性在胸口默默的划了个古怪的结印手势:「赞美太阳。」
是的,他赞美太阳,而非赞美大部分超凡者们信仰的「列阵子」。
这世界一切都会变,世事无常,人心难测。
但唯有太阳永恒。
不论风霜雪雨还是电闪雷鸣,每一天的早晨,太阳都会照常升起。
朝生暮落,周而复始,从不间断。
太阳,就是永恒的信仰。
晨曦教会的信徒,每日六点都要做早祷。
——也就是对着东方初生的太阳祈祷,沐浴在晨曦中,感受光明的照耀。
谓之曰,一日之计在于晨。
在祈祷声里,亲眼见证东曦初生,开天辟地似的,撕开那黎明前最深的黑暗,是每一位晨曦教徒心中,最神圣的事情。
就连伟大的天文会初代会长丶贤者之祖梅西耶,都曾说过,太阳是人世延续之根本。
他的话一直被印在晨曦教会圣经《日字卷》的首页,也是晨曦教会成为后末世时代三大教会之一不可或缺的推动力。
只不过晨曦教徒稍微有点极端,他们认为没有看过初生的东曦,击碎黑暗的人,太过怠惰,注定要渡过一个相对失败的人生。
这不可取,但是他们一直以来都是这麽认为。
没办法,个人有个人的信仰,不可撼动,无人可以动摇这群虔诚又固执的朝圣者。
——当然,对于卢炳威而言,这些都是过去的人生了。
正如《日字卷》中所记载的一般,「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他就是被弃的那个人。
卢炳威很清楚,如今的自己,如果胆敢再次出现在某座晨曦大厅,一定会被当做邪恶的异教徒给赶上火刑架。
因为在当年被一夥密教邪徒偷袭的遭遇战中,他为了活命,亲手杀死了那位将他抚养长大的老牧师,向密教的成员摇尾乞怜,才得以苟活。
而他自己,当然也被上了通缉令,所以在那之后,他再也不敢以真名示人。
「可是,凭什麽我就要死?」
「我想活而已,我有什麽错?」
「什麽狗屁的救世主!当我真的需要被拯救时,你,又在哪儿?」
卢炳威对着初生的朝阳,狠狠地吐了口唾沫。
带着些黄色脓痰的唾沫飞出去两三米,于半空中堕落,砸在地面上摔得尸骨无存。
帐篷里,摆在地上的有三块新鲜的白色侵蚀结晶,两块9级,一块10级。
他站了起来,戴上了头盔,穿好了灰色迷彩服。
摸了摸手中的一个紫色蜘蛛印记,卢炳威脸上呈现出一抹厉色。
这个是「奴隶烙印」,只有高阶的异种,至少是伯爵以上,才能施展烙印。
被施展烙印的人,自然就是对方的奴隶。
不过,这个奴隶并不是他自己。
卢炳威手里这个奴隶烙印,来自于他杀死的一个被异种掳走后,被虐待成奴隶的可怜家伙。
从对方口中得知,废土上逃进来一位黑寡妇伯爵的小女儿,对方是奉伯爵的命令,前来寻找这位幼年黑寡妇,将她带回荒原的。
异种伯爵是三阶以上的精英怪物,可能是『无瑕』级别。
而它的子嗣,自然最多也只是「无瑕」品级,或许只是『优异』的蓝名怪也不一定。
而她既然能穿过边境线的封锁,自然目前还只是一阶段,一只十级左右的黑寡妇小蜘蛛。
原本,卢炳威只是觉得运气不错,遇到了个好生意而已,既然自己正好路过,那有便宜捡就捡一下,没有也无所谓。
但是,当听到一个惊爆的消息后,卢炳威的想法不一样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