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原初模版(2 / 2)
看这情况,是联邦上层那边也有想推动无罪城的人去旧大陆开荒的意图,把这些好货也放了一些下来。
一件件商品拍出。
很多都是无罪城不出产的稀有物品。
参会的那些隐藏大佬们一个个争得很厉害,价格也节节攀升。
季寻也遇到好多眼馋的精品。
但也完全没有参与竞价的可能。
他虽然在普通人中算是有钱了,可如果不算那些遗物丶灾变物,身家根本不可能和这些无罪城的隐藏巨鳄相提并论。
终于,等到了季寻想要的商品。
台上拍卖师介绍道:「这一件商品是【被诅咒的黑桃4】,想来大家也听过这『不是黄金的黄金』职业卡。黄金之下能凝聚血腥碎片的,仅此一件.不多说,起拍价500万。」
一张有裂痕的卡牌被举牌女郎展示了出来。
季寻看了过去。
【被诅咒的黑桃4(残)】
品质:耀银
详解:半成品职业卡;融入不低于白银品质相关素材之后,可成品职业卡『黑桃4-变异兽行者』;融合需要卡徒力量丶体质属性不低于9,咒力值大于4000,黑暗亲和不低于40;素材品质越高,成品融合所需条件越高;已知畸变概率百分百;
融合条件对于卡徒来说也确实苛刻。
单项属性能达到9的,已经算是卡徒里的难得的高手了。
但这张卡却需要力量丶体质双破9,还有咒力和黑暗亲和的门槛,这几乎筛选掉了九成九的人。
启迪显示的是人认知范畴中的信息。
也没显示为什麽会百分百畸变。
显然是有一些不为人知的隐藏信息。
季寻想到了什麽,悄然戴上了小丑面具。
有认知+2的光环加持,再看过去,已然不同。
启迪上多了一行字:「这是一张依照原初模板炼制的职业卡,它拥有绝大部分人类无法承受的狂暴增幅。这张职业卡加入了一些大恶魔欧塞的神性物质,使得咒卡师变身的同时,获得『兽化形态返祖』。本体的血脉也会受到魔兽血脉的改造,获得野蛮生长;主素材血脉层次越高,增幅越大。融合者如果无法拥有与血脉返祖所需对等的超凡耐受,那麽你的人类血脉将永久被污染,畸变成怪物。」
「竟然是原初模板?」
季寻瞬间就惊讶了。
这词汇绝大多数卡师都不知道意味着什麽,但他在那本《卡师百科》上正好看过这个词汇的解释。
「原初模板」是咒卡体系被创造出来时,第一批职业卡炼制方法的统称。
那是一个人类与魔神恶战的残酷纪元,那时候的咒卡师想要生存,就必须掌握非常强大的超凡力量。所以职业卡也非常狂暴,但凡能增强战力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通常也伴随着一些巨大风险。
就比如这张【黑桃4】,直接利用魔兽血脉改造自身,以此获得远超同阶的战力。
但后来的混乱纪元,不知道发生了什麽,神魔陨落了。
人类也不再需要那麽强大的战力应对危机。
人类的体质也随着安逸环境变化产生了自适应变化。
随着时间推移,自然也变得越来越弱。
一代代的职业卡模板适应性改良,削弱了一些狂暴特性。
渐渐就变成了现在人类能普遍承受的职业卡体系。
所以现在的咒卡师体系,实际比远古时代差了很多。
通俗的讲,就是现在人类太弱,承受不了原初模板带来的狂暴增益。
看到这里,季寻瞬间恍然,心道:「难怪融合会百分百畸变,原来是直接改造了人类血脉。」
现在一看,才不是什麽被诅咒的卡牌。
这原初模板卡牌,妥妥的好东西。
也因为是原初模板的特殊,一张耀银品质的职业卡才留了下来。
普通兽行者变身增加两三倍增幅,而融合这张卡的,野兽形态会返祖,获得数倍增幅。
这也就解释了巴隆为什麽这麽强。
但弊端就是,这种增益太过狂暴,现在人类的身体承受不了,才会失控畸变。
「好卡啊」
季寻看到这里,对这张【黑桃4】兴趣越来越浓。
目前他还没看到比这张更适合自己状况的职业卡了。
有小丑面具的认知加持,他现在也完全看明白了巴隆失控畸变的本质。
其实就是身体恶魔印记觉醒的超凡耐受,不足以支撑那狂暴的属性增长。
巴隆融合的印记品阶可能不太高,白银或者黄金?
但即便是黄金,季寻估计也支撑不了「原初模版职业卡」的狂暴特性。
但别人不行。
季寻自己却不一样啊!
【印记·JOKER】可是史诗源卡,有着身体无限收容,全元素耐受可成长的词条。
这是超强的肉身适应性。
理论上来说,他是能够承受那种狂暴增益的。
就像是他用盛宴吞噬灵媒,属性多次爆增,也没见有畸变迹象。
看到这里,他决定先拍下来。
毕竟过了这里,可能再遇不到这张卡牌了。
「底价就要500万.」
季寻看着表情略有苦色。
之前补充了一下弹药,他手里还真没多少现金了,想买还得卖掉一些药剂什麽的。
害得期望没人竞争。
好在大家对这卡的兴致都不大。
现在这一拍,只有一个人举牌了。
眼见就要拍走。
季寻还是决定举牌试试,「600万!」
拍卖比预想更顺利。
他加价之后,最初那个人就没开口了。
季寻也猛松了一口气。
在场人似乎都知道这「被诅咒黑桃4」什麽情况。
商家摆在这里买,就是为了后面的传奇素材铺垫,毕竟都是昨晚的战利品。
这卡牌哪怕再强,事实已经证明百分百畸变,买回去也没人敢融合。
花几百万买个摆件,这败家行为在贵族阶层可能很多。
但在资源匮乏的无罪城,没有这种人。
季寻如愿拿到了那张卡牌。
(本章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