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苇名剑术(4K4)(1 / 2)
第278章 苇名剑术(4K4)
伦敦,贝斯沃特区,兰开斯特门36号。
亚瑟左手端着一杯茶水,右手捧着一本厚重古朴丶书页泛黄的典籍看的入神。
或许是由于看得太投入了,亚瑟保持着这个姿势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茶杯里冒出的热气都不见了,他也没有尝上一口。
「嗯……」
亚瑟皱着眉头灌了一口冰凉的茶水,随后放下白瓷杯抬头望着天花板,似乎是在想什麽事情。
一旁正在欣赏读者来信的红魔鬼见到亚瑟这副表情,忍不住端了端自己的眼镜:「你这是怎麽了?中午吃错了东西?便秘了?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建议你使用报纸上介绍的肠道治疗仪,那根管子我就放在厨房隔壁。」
「厨房隔壁?」
亚瑟听到这话,伸向果盘的手也禁不住顿了一下,他开口道:「阿加雷斯,你就不能把那东西拿的远一点吗?我可不想品味别人的肠道菌群。」
红魔鬼仰头灌了一口桌上的大麦酒,他抹了抹唇边的酒沫,满意的打了个嗝:「我可管不了许多事情,反正我最近又没有吃厨房里的东西。」
亚瑟只是扫了眼那罐啤酒,开口道:「呵,那伱以为你喝的啤酒就很乾净吗?」
阿加雷斯浑不在乎的点头道:「那当然了,这味道,够劲儿!」
「好吧,既然你都这麽说了,那我也就不给你详细介绍它的生产环境了。我只能寄希望于他们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加入除啤酒花以外的其他意外小惊喜。」
亚瑟说到这里,又拿起那本书看了起来,但是越看他的眉头却皱的越紧。
阿加雷斯看到他这模样,终于忍不住发问:「你到底是怎麽了?这书难道有什麽特别的吗?不就是一本普普通通的兵击技巧吗?」
亚瑟摇了摇手指道:「这可不是一本普通的兵击技巧,而是莱昂内尔专门给我淘换来的古籍。」
亚瑟冲着红魔鬼拍了拍书籍的牛皮封面:「看到没有?《兵击悖论》,它的作者就是大名鼎鼎的16世纪不列颠兵击大师乔治·银,你这个博学的魔鬼肯定听说过银流剑术吧。」
「原来是那家伙呀。我当然知道他了,他可是16世纪有名的喷子,我记得这小子好像很讨厌迅捷剑吧?你惯用的义大利剑术就是被他严厉批评的典型。」
红魔鬼随手一丢,将读者来信扔回箱子里,他接着问道:「不过大战当前,你不好好温习自己的菲奥雷流,怎麽反倒看上了你们本地的银流剑术了?恕我直言,银流剑术远没有菲奥雷流剑术凌厉帅气,它的优势在于稳扎稳打丶上手相对容易。」
亚瑟将书放在桌面上,捧着茶杯暖手道:「其实我一开始也没想改变打法的,但是莱昂内尔和我说,他们为这次剑术比赛设立的都是诸如『百年战争』『威灵顿对拿破仑』之类英法元素浓厚的宣传标语,所以他希望我能够在对阵那个巴黎剑圣弗朗索瓦·伯特兰的时候,能够多使用一些不列颠的传统武术。正因如此,他才会费尽心思的替我淘了一本原版的《兵击悖论》。」
红魔鬼闻言捏着下巴道:「看得出来,这个小犹太对于赚钱还是挺上心的。既然如此,你为什麽会看着这本书直摇头呢?」
亚瑟开口道:「因为我刚刚才发现,正如你所说的那样,乔治·银大师确实是个不可小觑的不列颠喷子。他的这本书,虽然用了一半的篇幅去介绍他的兵击理念与招数,但是剩下那一半却基本都是用来阴阳怪气源自义大利地区的迅捷剑,并吹嘘英格兰短剑的。」
阿加雷斯听到这儿也来了兴趣:「他都在书里说什麽了?」
亚瑟有些无语的翻开了自己作了书签的位置,逐条的给红魔鬼分解道。
「他主要是提出了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迅捷剑能破甲吗?
第二,迅捷剑能救得了罗马吗?
第三,迅捷剑能帮我们打赢百年战争吗?
第四,迅捷剑能在战场之上斩断长矛,陷阵之志有死无生吗?
第五,现如今整个不列颠的年轻人都沉迷于花里胡哨的迅捷剑技术,深受亚平宁虚浮风气的荼毒,动不动就搞生死决斗丶荣誉复仇,在伦敦的街头上转一圈全他妈是缺胳膊少腿的,这麽一来怎麽能建设得好美丽英格兰呢?
第六,迅捷剑过于强调进攻性而忽视了扎实的防守,这有悖于剑术的真谛,即杀死别人的本质是为了保护自己。如果在对战的时候,自己也丢了一条胳膊,那麽这样的胜利有什麽意义呢?
第七,迅捷剑的各种技术过于庞杂,很多人花上一辈子的时间也只能精通寥寥几种技艺。而且它的技术动作对于使用者的要求过高,我们可以花费十年时间培养出大量英格兰短剑高手,但是花上三十年的时间却未必能够成就一位菲奥雷流大师。即便我们花费三十年养出了一位菲奥雷流的剑圣,你们难道打算派这样一位力量与速度已经开始走下坡的五六十岁老头儿去决斗吗?
总而言之,乔治·银的意思大体上就是:迅捷剑?真是笑死本大爷了。真要练剑,还是得看我们英格兰传统功夫的。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我如果能用银流短剑赢下弗朗索瓦·伯特兰,确实有可能会引起整个不列颠剑术界和社会舆论的欢呼的。」
说到这里,亚瑟忽然又有些犹豫,他沉吟道:「不过现在唯一的问题是,我到底该如何用短剑去战胜法兰西的花剑呢?阿加雷斯,毕竟你在教导我剑术的时候就说过,在同等水平的冷兵器战斗中,长度便是取得胜利的最大保证。
据我所知,弗朗索瓦·伯特兰所使用的花剑长度在43-45英寸左右。如果我继续使用菲奥雷流,在武器上也选用迅捷剑的话,那麽我的武器长度就在40-51英寸,很轻易的就能建立起对他的优势。
但是如果我是用短剑的话……我问过伦敦的几个大铁匠铺,他们那里最长的短剑也只有27英寸,即便加上我的臂展优势,我对上伯特兰还是得亏上半步的距离。
这样一来的话,难道我从战斗的一开始就要贴上去和他肉搏吗?这也实在太蠢了。乔治·银大师当年到底是怎麽靠着短剑击败菲奥雷流高手的?」
阿加雷斯听到这话只是捧腹大笑,他开口道:「亚瑟,原来你是在为了这一点而担心吗?乔治·银可没你想的那麽蠢笨,你难道没发现吗?他在提到自己的银流剑术时,都强调自己使用的是英格兰短剑。而乔治·银本人对于英格兰短剑的定义是,只有刃长在37英寸以上的剑才是英格兰短剑。
如果再加上护手和剑柄的话,那这把剑的长度轻轻松松就可以达到40英寸以上。或者你愿意的话,你也可以订制一柄50英寸的英格兰短剑,乔治·银除了执着于英格兰短剑的名称以外,他在长度方面通常还是很灵活的。」
亚瑟听得眼皮都跳了三跳,一颗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了下来,他翘着二郎腿靠在沙发上问道:「如果英格兰的短剑都有50英寸了,那英格兰的长剑该有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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