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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0(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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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黑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我半跪上来。

俯身吻他之际,里包恩才乖乖阖眼, 稍微抬起下巴承受。

这位显眼包经常爱穿色彩鲜艳的衬衫, 我也觉得红色、橙色或紫色都很适合他。

可兴许正因如此,他穿上纯黑色反而更性感一点。

肤色被衬得愈发白皙,耳廓、脖颈生理性地泛起红时, 也更吸引我的目光。

彼时,我就这么慢吞吞地一寸寸亲到杀手颈侧。微凉的嘴唇触碰到炽热地跳动着的脉搏。里包恩忽地开口, 声带振动,几乎令我在某一瞬间以为吻到了他的嗓音。

“你确定么?”此人明知故问。

我侧首,再亲了亲他的喉结,不以为意:“随你喜欢。”

这句话的本意是喜欢就做,不喜欢就不。

平心而论,我觉得我的语气也没有任何可以误会的地方,甚至平静得将近于敷衍。以里包恩的阅读理解能力不可能读不出来。

但除了最开始的半小时以外,接下来整晚我居然都在为它买单。

人的注意力向来有限,一心二用甚至三用必然会损失一定的效率。

正如打针时看向别处,能从视觉上转移注意。晕车时闻到橘子的清香,亦能从嗅觉里稍作缓解。

黑夜之所以容易过度放大情感的重量,也正是因为它暗淡而寂寞的本性最适合难以自拔地沉溺。

一旦不可视物,相当于失去一个重要的用来分心的途径。

其余感官还会随之变得比往常更灵敏。

因此,被某条黑色领带挡住任何光线的全过程中,我基本都游走在微妙的失控的边缘。

不知道下一秒会有又痒又冷的亲吻摩挲着后肩到脊背的皮肤,不知道要被拖着抱起来,胡乱地摸黑伸手才搂到谁的脖子;更不知道凌乱地垂落在脸庞的发丝被轻轻捋开时,对方是什么样的神情。

时间被打乱,逐渐连身在何处都辨不太清。抵在耳边的粗重呼吸都像会刻下无法挽回的印记那样滚烫。

听觉不合时宜地敏锐起来,一些细微的杂音也照单全收。我的食髓知味没能维持多久。

实在是难以忍受。

而其中最难受的,莫过于不得不尽量按捺着声音,哪怕是斥责。以至于我记不清崩溃地、小声颤抖地骂了多少次混蛋,很讨厌,不听话,不仅什么作用都没有,还莫名其妙让事态变本加厉。

我费力地提出终止,能换来的耐心的回答无非是“不是你说随我喜欢么”。

又不是这个意思!

想奋起解释辩论,结果半天没能成功说出口。我登时怒从心起。使得里包恩的肩膀多了几圈咬痕,背上也不再清爽。

可即使如此,我也没有感到欣慰。

因为他的反应似乎压根不觉得这是惩罚。

到后来,领带是在枕头上被迫一点一点蹭下来的。

纵然床头小灯的光线昏暗得暧昧,终于融入视野里的瞬间仍然让我平白地心生恍惚。那厚软的面料松松垮垮地垂下,鼻尖能隐约碰到几分湿意。

我的大脑运转越来越迟钝。没反应过来,下意识地稍一回过头,里包恩便只是十指相交地摁着我的手,然后什么也没动地低下头来。

于是眼睫上濡湿的泪光又被细致地吻去,只剩一种疲倦得发热的酸涩感。

最后一次又回到近乎缠绵舒缓的慢节奏里。

在昏昏沉沉地睡过去前,我所留不多的清醒理智闪过一刹不妙的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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