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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送给你们吃的。今天我出门打猎,顺手给你们搞一头。”

他指着红皮毛疣猪,牧遥这才明白这位蛮阿爷居然是来送猎物的!他连声道谢,又请蛮阿爷不要离开,不如进来坐一会。蛮阿爷不太会拒绝人的样子,踱步进了院子。牧遥就搬来椅子给他坐下,又倒了杯热茶让他拿着喝,自己则是去厨房找了个大盆。

他之前在乡下的时候,听邻居陈阿伯说,以前有经验的屠户屠宰家猪的话,宰猪之前一天不会给猪喂食。杀猪的时候,用尖刀刺入猪的心脏部位,再把刀翻转一下抽出来,猪血就会喷涌而出。

杀猪不放血的话,猪肉会有腥臊味。而这些放出来的猪血也不要扔,加点盐能做血豆腐。就是现在气温得有二十度左右,做好的猪血不知能保存多久,牧遥想着自家肯定吃不完,如果蛮阿爷不嫌弃,可以请他来吃毛血旺……虽然很多毛血旺都是用的鸭血,但应该也差不多吧?

他先观察过这头死掉的红皮疣猪,确认不是病猪才动手。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这猪架在木盆上,估摸着大概是心脏的位置,一刀下去,运气还挺好居然找准了,猪血哗哗的往盆子里流。过了好久,才将他推翻在台阶上,先把猪整个剖开……

牧遥此时是背对着蛮阿爷的,所以对方看不到他因为力量不够而逐渐狰狞的脸色,只觉得他杀猪啥的很有章法,很厉害,和他们巴巴里安星这些渴了连生猪血都敢喝的粗人就是不一样呢!

蛮阿爷大声赞叹:“我要向你道歉!你一点也不弱!你明明是宰猪能手!”

牧遥:“……”

不!他一点也不想要这样的称号!

然而,形势所迫……他此刻必须要装作自己真的很专业的样子!他回过头,故作淡定地求助蛮阿爷:“……请问可以帮我一起处理猪毛吗?”

蛮阿爷大受震撼:“处理猪毛?我们以前都直接就嚼了!真不错,阿爷我一定要看看!”

牧遥再次:“……”

……

有了帮手,而且这位帮手的力气还非常大之后,牧遥的工作就简单多了。

他又支了一口大锅,烧热水之后把吹成气球状的猪放进去,迅速翻转,一边烫一边刮下猪毛。等完成这项工作之后,再给猪开膛破肚,把内脏掏出来,心肝肺都洗干净,大小肠就麻烦了,清理起来要花很长时间,他只好忍痛放弃。

一边干活,一边也在和蛮阿爷说话,牧遥先是问了巴巴里安的人均收入——当然,他问的是:“蛮阿爷,我刚到巴巴里安,不太清楚情况,咱们这边有可以找工作的地方吗?”

蛮阿爷对“工作”的理解和牧遥显然不同,他嚼着牧遥切下来的,一块烫熟了的猪皮。按照他的想法,能把东西做熟了再吃已经算是讲究了,但牧遥却去厨房捣鼓了一会儿……他正疑惑呢,就看到牧遥端出来个小碗,里头放了棕黑色的液体,上面还点了点油花。

牧遥:“里头有酱油和醋,我还放了香油。”他示意蛮阿爷:“沾着吃。”

蛮阿爷嘴里嘟哝着:“吃个猪皮还这么磨磨唧唧的。”但是一沾了酱料,再放进嘴里,那就立刻不一样了!

猪皮本身没有什么味道,又等了一会儿,都凉了,在碗里滚一圈,称得上晶亮弹劲。蛮阿爷吃得眼神发亮,看牧遥的眼神都变了:“你,你还要找工作?!”

“你找什么工作啊!你来给阿爷管饭吧!阿爷就是瑞尔镇最大的……老板啊!”

蛮阿爷把碗放下,掷地有声:“再来一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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