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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都把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指望母凭子贵。与其呕心沥血花那诸般心思,还不如多关注自己。然而魏无羡想不明白,纵使金光善不愿意把孟诗带回金麟台,但给一个烟花女子赎身,给她一笔钱养儿,对他而言是很容易的事情。为什么连这举手之劳都不肯做?

他道:“嗯,那倒也是。这孩子聪明么?”

布衫老头道:“这么说吧。我活了这五十几年,还没见过比小孟更聪明伶俐的孩子。孟诗也是有心教好他,把儿子当富贵人家的公子养,教他读书写字,什么礼仪,送他上学,还到处买一些剑谱啊秘笈啊给他看。大概还是不死心吧。”

如此说来,他们现在身处之所,前身就是当年金光瑶长大的地方。

布衫老者接着道:“小孟十一二岁的时候,孟诗还想效仿一个什么典故,给他换个地方住,好好学。但是她卖身契还在思诗轩,就只把小孟送到书馆里住。但后来小孟又自己回来了,说什么都不肯再去了。”

☆、第94章 寤寐第二十 5

魏无羡道:“孟母三迁。”

这就是孟诗要效仿的典故。可娼妓之子,在那书香之地,自然格格不入,受人轻辱。迁到哪儿都没用。

孟诗猜到儿子必然是受了欺负,可再三追问,儿子也不肯开口说到底是受了什么欺负,只得叹息作罢,让他继续住在思诗轩,平时在一楼做些清扫和跑腿的杂事,一边继续用功。

然而,不光外边的人瞧他们不起,连妓坊里面的人都瞧他们不起。孟诗执意生子时已二十多岁,对于风月场女子而言已是大龄,产子后气色体态都受损,孟瑶长到十几岁后更是色衰,不复当年容光,只有靠昔年那一点所谓的“才女”名气勉强吃老本,才有些人出于好奇肯赏脸。

烟花之地中,像孟诗这样的女人最是麻烦。读过点书,识字断文,有才傍身,然而才是微才,只是吸引嫖客的噱头,并不足以支撑她另谋生路。沾了些书卷的人总是有那么股莫名的清高劲儿,总不甘放弃那一点念想,不甘沦陷于此,可一纸身契却牢牢握在他人掌中,难免格外苦闷,满心煎熬。

就是这股子清高劲儿,惹得妓坊里的其他女子十分恶心她,当面背后都没有好言语。同理,到这种地方来的客人偶尔看个十几岁的娇嫩少女矜持端庄,算是图个新鲜别致,但要他们花钱看一个容颜憔悴的妇人诸般做作,那可就大大的不痛快了。早已没有当年的红火和身价,却还认不清自己的处境,落得的便是如此下场和评价。

有一日,孟诗不知拒绝了一名嫖客什么样的要求,惹得他大发雷霆。孟瑶在一楼大堂里送果盘,突然听见二楼有杯盘盏碟破裂之声,一把瑶琴翻滚着飞了出来,落到大厅中央,一声巨响,摔得四分五裂,把几张桌子上饮酒作乐的人吓得破口大骂。

孟瑶认出这是自己母亲的琴,一抬头,见一名大汉揪着自己母亲的头发从一间房里出来,连忙冲上楼。孟诗捂着头皮,拼命把衣服往肩上拉,见儿子跑过来,忙道:“我让你不要上楼的,下去,还不下去!”

孟瑶去掰那嫖客的手,被一脚踹中小腹,骨碌碌滚下了楼,惹得一片惊呼。孟诗“啊!”的大叫一声,立即又被那客人拽住头发,一直拖下楼,扒了衣服,扔到大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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