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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是上初中以来在经历了无数次的欺负以后,他第一次哭了出来。
红薯是甜的,眼泪苦咸,混杂在一起,有股子奇怪的味道。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听情歌能听哭,但是知道,他很喜欢听那个人唱歌。
那天开始,邵意和他的两个同伴就在老街住下了,每天唱歌,有很多人捧场,给钱的不多,贝初每天都蹲在马路对面听,也没给过钱。
有人对他们说三道四,说他们不找个好工作养活自己,每天卖唱,没出息。
流言蜚语往往在市井发酵得最快,但是三个人没有一天停下,他们开始不拘于老街,去城市里各个人流量大的地方表演。贝初悄悄地跟着,在他自由的时间里,他没落下过他们任何一场演出。
不过他们依然不火,生活开始拮据。有一天晚上下了补习班回家,已经十一点多了, 他看到邵意蹲在一家烧烤店门口洗盘子。
那双修长漂亮的用来弹吉他的手,不得不沾染俗世污垢。男生咬着个棒棒糖,穿着人字拖,在招惹了不少蚊虫的昏暗灯光下,漫不经心地干活儿。
贝初要经过这条路回家,但是不知怎么的,他不敢。他躲在一根粗壮的电线杆后边,悄悄地偷看他。男生轮廓优美的侧脸在朦胧的灯光下像是开了层滤镜,老街的熙熙攘攘褪去以后,路上的灯光都灭了大半,就男生那一块儿显得特别明显。
贝初觉得,他以后一定是个不凡的人,因为他看起来那么强大,那么色彩鲜明。
他等到男生进了店才跑回家,到家的时候心脏砰砰跳,他不知道是因为跑得太急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但是他今天在学校受的委屈好像都不算什么了,他久违得高兴了起来。
老街的几个寒暑过去,贝初上高中了。邵意的年纪也越来越大,依然在唱歌。
这里的人们和他们混熟了,知道这是个性格很好的小伙子,有时候不避讳地直说,让他们不要再唱了,没出路。
那个穿着人字拖大裤衩的男生狭长的眼睛弯起,舔了下唇,随后大大咧咧地说:“我们就是爱唱。”
他没放弃,他乐队里的两个人也没放弃,三个人像是笃定了,一定有一天能出人头地。
贝初的高中生活好过了许多,虽然成绩一般,上了个很一般的高中,但是身边的同学都是正常人。
可是他没什么朋友,因为他不喜欢和别人说话,每天都是独来独往。初中独自相处太久,他开始不会和人交流了。
但他依然每天都去听歌,这是他认识邵意的第四年,没和他说过一句话。
老街还是原来的老街,外边的世界如何日新月异,这里依然是原样儿。卖红薯的大爷上了年纪,从站着卖到搬了个小板凳儿坐着卖,麻辣烫、米线的小店依然香气飘散,乐队也是原来的乐队。
到了饭点,邵意可能会吃麻辣烫,也可能会吃米线,最多的时候还是烤地瓜。每次他过来买东西的时候,贝初都悄悄低下头。邵意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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