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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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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天,最关注这首《微光》的,不是安淮粉丝,而是对家粉丝。

其中沈晓兰的大粉蹲守在电脑前,为自家偶像的新歌刷数据的同时,还点开了安淮的新歌,准备好好嘲笑一番。

笑死,什么烂歌——嗯?

舒缓的前奏从音箱里流淌出来,伴随着滴答滴答的钢琴声,安淮开了口,配合着音乐声,格外地动听。

沈晓兰的大粉叫璐璐,璐璐对老对家的声线特别熟悉,安淮的声音在歌坛里也只能算一般,是这首歌的曲子格外契合她的声线,将她硬生生抬上了一个等级。

这首微光前奏清新,从第一个音符出来开始,虽然重复,但却格外好记,曲风很特殊,叫人如沐春风。

仿佛听众面前也出现了一道微弱的光芒,伴着微风,往前继续走。

和原先判断的烂歌完全不一样。

甚至,抛开老对家的憎恨,璐璐认为这首歌完全有希望成就一首热门歌曲,但这首歌是很明显的曲抬人,换一个人唱,会是完全一样的效果,根本不是安淮演唱的功劳!

() 妈的,

这个Y到底是谁?!干嘛想不开非要去捧安淮,

怎么不来和沈晓兰合作呢?

曲风这么纯熟,到底是哪个知名大佬的马甲?

这首歌对刚出道的安淮而言,无疑非常关键。

新歌发表的那一天,安淮和经纪人坐在房间里,紧张地等待着。

经纪人点击播放音乐,安淮的吟唱伴着动人的旋律在宽大的房间里回荡着。

“真好听。”经纪人感叹,“小林总也太厉害了,能写出这样的曲子,还这么年轻。”

安淮想起青年把曲谱交给她的时候,脸上那股子漫不经心,就好像这只是他随手写的曲谱,她还以为只是一首平平无奇的烂歌。

但没成想,这位年纪轻轻的豪门二少爷,竟然还这么有才华。

她激动地在原地转了个圈,又跟想到了什么似的,从放在一旁的包里翻出了那张已经有点发皱的纸。

经纪人问:“你干嘛?”

“我要收藏好这页谱子。”安淮眼睛亮晶晶的,“这可是小林总的第一首歌,我觉得以后肯定很值钱!”

一时间,打歌论坛也是风起云涌。

音乐界针对流行歌曲,有专门的音乐榜单,排名无穷尽,但凡能冲进前100的,都是知名一线歌手。

像安淮这种等级的,多半是排在五千名开外。

她的老对家沈晓兰签的是专门的音乐公司,特地找来了一线作曲家与她合作,才将她硬生生抬到了前1000名。

而这首《微光》刚刚发表,秀粉的力量再加上被旋律吸引的自来水群众,排名就已经冲进了前2000,能进前1000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

这对安淮和昆仑娱乐来说,简直是开门红。

论坛里的粉丝也是一整个大变脸:

安粉表示:【Y对不起,Y老师,是我刚刚太大声了,请再和安淮合作叭,你两天造地设,天生一对,我看哪个妖怪敢反对。】

【Y,嘻嘻嘻,和我家合作的,Y,嘻嘻嘻。】

【Y老师下首请保持这个状态,以后你就是我的老师。】

路人和对家粉:【给我的糊糊小墙头舔舔Y,完全不像新人的曲风,还有第二首吗?】

【昆仑娱乐也不剩几个人了,为了股价,目测会力捧安淮,看来Y还会跟安淮合作第二首。】

【又听了一遍,妈的,忍痛斥巨资五块钱买下整张专辑。】

【Y跟昆仑娱乐什么关系啊?安淮粉丝怎么还锁定人家呢,也许只是一次小合作,下次Y康康我们别家小歌手。】

【别吹的Y跟什么金瓜一样,现在一首歌运气好爆红的还少吗,能产出多首热门歌曲的才配一声Y老师,别下首就陨落了。】

……

安淮新歌发表的时候,林砚也在听这首歌完成的如何。

不过他并不关注排名,对他来说,一首歌录制完发布,就已经结束了。

青年戴着白

色的蓝牙耳机,坐在申大课堂的最后一排,这是一节选修课,大多数学生都在偷摸着玩手机。

完整的旋律从耳机中流淌进耳朵里。

听完了整首歌,林砚摘下耳机。

黑色的水笔在青年指尖转动了一圈,最终落在白纸上,化成一个个音符。

安淮的演唱无功无过,在林砚的预料之内,但昆仑娱乐也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想捧红安淮,必须要紧锣密鼓地多准备几首,一鼓作气才行。

林砚在曲谱上写出两个字:《锦鲤》。

他写到一半,放在一旁的手机就响了。

林砚看了一眼屏幕,是一个陌生电话。

他拿起手机,防止是公司那边的事,弯下腰,偷摸从后门溜了出去:“喂?”

电话对面是一个女生:“请问是林先生吗?”

“对。”

“您好,您之前报名的义工审核已通过,想跟您确定一下,这周六您还有时间吗?”女生温和地问。

义工……?

这时候林砚才想起来,这同样也是他路人玩家的兼职之一。

审核周期极长,要求也很严苛,如果不是林砚是申大的学生,根本没有报名的资格。

是一家心理医院,他刚来这儿的时候报了名,但迟迟没有回应,林砚早就在他那忙碌的打工中把它忘记了。

审核都通过了,总不能不去。

林砚:“有。”

女生说:“那我给您预约上,到时候见。”

林砚:“好。”

*

是夜。

夏末总是很容易下雷暴雨。

凌晨时分,申城的夜空乌云遍布,很快,伴随着一声惊雷,整个城市仿佛都被暴雨笼罩。

狂暴的雨滴如同天空破了个口子,雨水毫不留情地拍打在落地窗上。

市中心高级公寓的顶楼大平层,男人从床上惊醒。

房间里很暗,他没有开灯,起身来到客厅的酒柜前,从里面取出一瓶酒,倒进杯子里,往里面加了冰块,仰起头一饮而尽。

申城是个不夜城,哪怕再晚,脚下永远如霓虹银河一般亮着五色灯光,但此时由于暴雨的的存在,为人间烟火蒙上了一层雨幕。

“轰隆隆——”

惊雷划过天幕。

短暂的闪电照亮了男人映在落地窗的脸。

英俊而冷漠。

谢无宴好似整个人也陷在了雨幕中,他看着眼前的落地窗,仿佛在它的投射下,靠近门口的地方站着保姆的尸体。

她的头被车子压瘪,侧着头,旁边抓着一个失去了手的小孩儿,就这么站在那边,血淋淋地跟着他。

又是雷雨季节。

这个季节很容易让谢无宴再次想起那一幕。

但他也不想开灯,他喜欢黑暗。

男人冷静地放下酒杯,对自己再度出现的幻觉不屑一顾,他离开落地窗,往卧室里走。

在客厅的拐角里,有一整面墙壁都被改造成了鱼缸,里面如小型海洋般地来回游荡着一条血红龙鱼,鱼尾犹如水中火焰,四周生长着美丽的蓝紫色珊瑚。

谢无宴淡漠的视线就这样顿住了。

这条鱼并不是他亲手买的。

那天他和心理医生何晓慧说自己遇到了一条鱼后,谢老爷子不知怎的得知了这件事,还以为孙子想养鱼,连忙派人给他送了这条鱼,还顺便改造了这面墙。

这条鱼非常昂贵,光看价值完全是修车店那条蓝色的半月斗鱼所不能比的。

但谢无宴静静地看了它一会儿,看着那红色鱼尾,忽地说:“丑。”

当他凝视着这条鱼的时候,他忽地想起青年那张漂亮的脸来。

身边如形随形的血腥幻象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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