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4 章 江湖剑雨(五)(1 / 2)
说穿了,学文习武都得从娃娃抓起,虽说也有大器晚成者,但那都是凤毛麟角,贺兰固的经脉未通,所以不知武学天赋如何,谭昭得提前打好预防针,毕竟学武真的很吃天赋,他本人就是最好的例子。
然而贺兰固比他想得要豁达许多:“我知道的,谭大哥,但能学点皮毛我也挺高兴了,其实我不瞒你说,我家里人武学天赋都不算太好,天赋最好的三哥也在江湖上没什么名声,我就是想学武,做个普通江湖人。”
至少不像现在这么弱鸡,连抱个小孩都如此吃力,一点都不男子气概。
“你这么想得开,心性已比许多人都强了。”谭昭伸手拍了拍少年郎的肩膀,“胆小鬼,大胆一点,江湖人哪能不猖狂啊。”
“多大胆?我能立志比肩悬水剑吗?”贺兰固立刻顺杆往上爬。
谭昭:……那倒也没必要这么大胆。
悬水剑沈柔章和折梅剑杨天霖,那可是江湖一流高手中王不见王的存在,两人都是一流的剑客,且名声都毁誉参半,悬水剑是女子,在她之前,江湖上甚至流传着女人就不该习剑的“恶俗”,这当然不是规定了女子不能习剑,而是认为女子习剑没什么大出息。
而悬水剑横空出世,直接打脸了大部分的江湖人,因此很多人对她都抱有偏见,不过随着她名声越来越大,这些声音也越来越小。江湖很多时候很复杂,但有时候又很纯粹,这里力量为尊,你够强哪怕是个身体残缺之人,也多的是拥趸追随。
而自从悬水剑名声渐起后,江湖中越来越多的女侠出头,这就戳到了某些普男的痛处,有些男人本事不大,说八卦编小道消息的本事倒是挺厉害,悬水剑也不是好惹的,直接找上门将人打得半年下不来床。
而折梅剑这人也很有意思,他出身苗寨,但小时候苗寨被屠、因此流落江湖,后来因为天赋卓绝拜了名师,他成名第一剑,就是一人一剑替幼年的自己报了血仇,听闻那屠了苗寨的贼人一家老小皆命丧他手。
有人说他下手太狠,但也有人说报仇雪恨本就不该留情,之后折梅剑上君子山,与君子剑缠斗一日一夜,两人皆是力竭才被人分开,虽不分胜负,但以杨天霖的年纪来说,他已经能笑傲江湖年青一代所有的剑客。
两人一南一北齐名,隐隐有些别苗头的意思,可惜从没真正遇上过,奇遇客栈甚至开了一个赌盘,赌两人究竟何时对上。
“你这话,不妨当着小孩儿的面再讲一遍。”
谭昭说完,小阿辞吧嗒吧嗒地迈着小碎步走来,他已经换了身衣服,脸也擦得干干净净,跟个小金童似的:“讲什么?阿辞想听。”
“讲……”贺兰固立刻捂住谭大哥的嘴,“讲你中午吃烧鸡,晚上还吃烧鸡,你不会吃腻吗?”
阿辞瞪大了眼睛:“什么?烧鸡天下第一好吃,怎么可能会吃腻!”
贺兰固就不太爱吃鸡,他更喜欢吃羊肉,但以他的体格,羊肉热性大,他最好不要多吃。
晚饭
果然那只烧鸡占据了饭桌的C位,盛春芝非常热情,席间聊开了谭昭才知道盛府是钦州城有名的富户,做的是马匹生意,盛家在北方甚至还有马场,盛春芝丧夫后不愿意留在北方,就来到了钦州城住下。
她与沈柔章相识,也是因为一匹好马,当然那匹马现在已经成为了悬水剑的标志性坐骑。
“二位能将阿辞送回来,必是古道热肠之辈,柔章在江湖上树敌颇多,还请两位暂且保密阿辞的存在。()”
……
“?()?[()”
盛春芝:……倒也是实话。
如此这顿饭吃得顺顺溜溜,至于那只烧鸡,当然是全部吃掉了,小家伙虽然只吃到了一只鸡腿,但也很开心,吃完饭还悄悄地拉着大哥哥去他房间,问就是说他给娘亲写了信,要用金豆豆请大哥哥帮忙带给娘亲。
“你这么小,就会写信啦?”
小阿辞停了挺胸:“是的,我已经会写一啦。”
那确实是很厉害呢,谭昭的溢美之词当然不会吝啬,一时之间把小孩说得都不好意思了,扭捏着就要展示他的学习成果。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