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章(2 / 2)
“怎么能用手拿!”
陆厝心里很不舒服,尤其是看到顾裕生手背上还有点擦伤:“不怕割到手吗?”
他说着就开始赶人:“我来。”
顾裕生迟疑着仰起脸:“已经好了……”
陆厝:“放着我来!”
还蛮……气势汹汹的。
顾裕生已经站了起来,被人劈手夺过了手中的东西。
……摔得整整齐齐的两个“半碗”。
都能当虎符用了。
中间一对上,严丝合缝,一点儿残渣都没蹦出来。
所以他就没用扫把,直接用手捏着碗边捡了起来。
哪儿能那么娇气啊。
陆厝唰地一下,把碎片扔垃圾桶了。
顾裕生在旁边补充了句。
“得用卫生纸包下,怕戳破塑料袋,割到环卫工人的手。”
陆厝“哦”了声。
特顺从,低头就把手伸进垃圾桶,去捡了。
顾裕生话还没说完呢。
“你看着点啊……”
晚了。
陆厝倒抽一口凉气。
委屈巴巴地举起自己的食指:“割破了。”
殷红的血珠不住地往外涌,跟被扯断了的珍珠项链似的。
顾裕生:“……你先压着,我去拿纱布和碘伏。”
他快步去卧室拿了小药箱,回来一看,陆厝还在厨房杵着呢。
“出来,坐沙发上。”
“哦。”()
啪嗒啪嗒地过来,墩地一下坐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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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儿还怪听话。
顾裕生拉过手,定睛一看,食指上的这道伤口还挺深,倒也达不到缝针的地步,这会儿血也止住了,于是用碘伏仔细地消了下毒,就拿纱布绕了几圈,简单地包扎了下。
陆厝扁着嘴巴:“我好笨。”
顾裕生没吭气。
陆厝:“好疼啊,会不会留疤啊?”
顾裕生把东西放回药箱里,懒得搭理他。
陆厝震声:“你为什么不骂我了!”
……这有什么可骂的。
顾裕生只是单纯地嫌他蠢而已。
就特敷衍地应付道:“你都受伤了,我还骂你干什么?”
说完,就转身走了。
只留下陆厝,眼睛里满是震惊。
小玉医生,是不是心疼了?
气自己不爱惜身体,把手指给割破了。
天惹,都恼到不说话了!
虽然早就知晓顾裕生的本名,也知道“小玉”是“小裕”的谐音,但他心中还是将错就错,没有更正,就是觉得这人像枚凉玉,干净又纯粹。
握得久了,也会变暖的。
说到这里,刚刚还把浴巾那样子裹在身上,难道……是在勾引他?
哪个男人会这样子从浴室出来啊!
遮遮掩掩,看似守男德,其实特意露出两条大长腿,妖妖娆娆,不成体统!
陆厝的心情一时有些复杂。
怪不得收留自己,由于误会他和傅明寒的关系,就一直想尽办法,试图拆散他们。
小玉医生,好努力。
“想什么呢?”
一盘樱桃放在了桌子上。
顾裕生在对面坐下:“……笑得怪瘆人。”
陆厝有点惊讶。
他怎么知道自己最喜欢吃樱桃?
还是这种黄皮的本地樱桃,而非皮厚肉糙的车厘子!这个季节,很难买到的!
小小的,就指甲盖那么大,黄皮泛红,像藏了兜酸甜的水,放在嘴里一抿就会化开,清甜得让人心尖都跟着麻。
“发什么呆呢?”
顾裕生把核吐在纸巾上:“不尝尝吗?”
陆厝又是一惊。
因为顾裕生拿了粒樱桃放进嘴里,轻轻一扯,带出了上面那根细长的梗。
他一定是在勾引我!
陆厝沉默了下,还是拿起樱桃,跟着吃了起来。
勉强给对方的面子吧。
喜欢他的人这么多,顾裕生是其中一个的话,也不例外。
从小到大,他都因为这张脸,得到了无数惊艳、歆羡、乃至垂涎的目光。
陆厝早都习惯了。
也不在乎。
“先吃点水果垫着,”顾裕生自语道,“厨房里炖了汤,很快就好。”
开始
() 了。
展现自己的贤惠(),毕竟书上都说了?()『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得先抓住男人的胃。
小玉医生果然是学院派。
陆厝看着对方故作平静的神态,还真有点淡淡的不忍,居然这么努力吗,幸好自己现在发觉了,不然的话,小玉该有多伤心啊。
因为目前的自己,还没有想好,要如何给予回应。
也罢,身体的冲动是最低级的欲望,而因为喜欢,努力地克制,才是真正的爱。
昨天晚上,小玉强行从后面抱着自己睡,应该就是在暗示。
陆厝恍然大悟!
一只手已经伸过来,开始收拾桌面的凌乱。
“我也来吧,”陆厝说着,就要站起来,“这些都……”
“不用。”
顾裕生笃定道:“你坐下就行。”
……纱布上还有点渗出的碘伏,别碰到了他的盘子。
虽然樱桃挺便宜的,就是隔壁楼那个老头,自己种自己卖,十块钱一大袋子,但这个盘子顾裕生特别喜欢,可不能让陆厝给碰到了。
陆厝精神恍惚地坐了回去。
他好爱我。
明亮的日光充盈在客厅里,窗沿前挂着的风铃清脆地碰撞着,厨房里传来汤汁被煮沸的咕咕嘟嘟声,陆厝低头看向自己的指尖,似乎还能闻到上面,微微的酸涩气息。
……好温馨。
居然有种家的感觉。
顾裕生已经端着砂锅走了出来,身上系着围裙,带着厚厚的手套,脚步又快又稳地冲过来,一把将锅放在了餐桌的防烫垫上。
“呼——”
顾裕生脱掉手套:“山药排骨汤,尝尝吧。”
鲜美的汤汁舀入瓷白小碗,排骨炖得又软又烂,山药粉粉糯糯,点缀着鲜红的胡萝卜和枸杞粒,最下面还埋着几段甜嫩的玉米。
肚子恰如其分地叫了起来。
“你怎么什么都会啊,”陆厝不无感慨,“现在年轻人,很多都不会做饭了。”
顾裕生吹开袅袅的热气,小心地喝了口汤:“嗯,自己做的话会放心点。”
还省钱!
并且现在算是和陆厝住在一起,买什么想要的东西了,也能第二份半价!
“我们以前就是这样,我做饭,他刷碗,”顾裕生回想自己以前跟人合租,“合作愉快。”
陆厝敏锐地抬起头:“他?”
“嗯,两个人住的时候就这样。”
大家平摊费用,定好规则,谁买菜买卫生工具,都清清楚楚地算账。
说起来,陆厝一个穷学生,也给不了他什么钱。
不过顾裕生心态很平稳。
能够隔三差五出去给人检查下身体,就有二十万的进账。
他是一个多么快乐的小医生啊。
陆厝继续问道:“你们……两个人住?跟谁?”
顾裕生认真道:“其实大部分情况下是三个
() 人。”
合租的话,基本都这样。
陆厝把筷子放下:“三个人?”
“是啊。”
陆厝沉默了好一会儿:“小玉,你在故意气我吗?”
顾裕生:“啊?”
他愣愣地抬起头,不太明白对方在狗叫什么。
陆厝自信一笑:“你好努力。”
叮铃——
风铃摇晃,在空中轻轻撞击,又很快地分开。
顾裕生顺着声音看过去。
突然想到自己初中的时候,有段时间特别流行风铃,还有晴天娃娃这种东西,校门口的小卖部里摆放了很多,一进去就能看到。
小孩嘛,都跟风。
说可以带来好运。
他们在纸上弯弯扭扭地写下自己的愿望,撕下,揉搓成小条,塞进风铃的缝隙里,挂在自己卧室的床边。
叮铃——叮铃——
那就是天空听到啦,派出风来回应自己的心声。
其实,实在是因为当时这些玩意的质量,太过于劣质。
风铃的缝隙和毛刺都明显,用不了多久就会生锈。
顾裕生那时候中二期,也有点小小的羡慕。
但他的钱不太够,也不舍得。
于是,他就把自己用过的水笔芯儿都收集起来,攒了一盒子。
都是替换芯,黑色和红色,还掺杂点蓝色。
用了两个多学期吧。
直到这股风潮已经过去。
然后,他用绳子把它们串着,绑了起来,学着小卖部里见过的风铃样子,把晾衣撑掰成圆圈,顺着挂上满满当当的笔芯。
风吹过。
撞在一起,没有声音。
但是颜色各异的笔芯,因为细小,因为里面的液体已然留在作业本上,被他一笔一划地用尽,所以呀,飞得很高,扬了很远。
顾裕生趴在窗台上,跟着笔芯飞舞的节奏,自己笑着配音。
“叮铃,叮铃铃——”
所以,他当然很努力。
顾裕生没啥努力羞耻症,他挺喜欢的,努力多好啊,心里踏实又自在,就像踩在土地上一样,永不坠落。
“不行吗?”他慢悠悠地垂下眼睫。
陆厝心头一凛。
承认了,居然这么直球!
他好在意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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