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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一起去的。”我接过克利切的请柬如是说。

就这样,三天后的周末,一个难得的晴天。我和斯拉格霍恩早早起床,开始精心打扮。

斯拉格霍恩非常重视这次出席。他温顺地靠在椅子上任由我往他的脸上施美容咒。要知道,平日里我把他的头发梳上去一公分他都免不了小小的抱怨一番。

今天我尽力将他为数不多的头发盖住地中海的发际线,又花了半个小时让他脸上的皱纹看上去不那么明显。

“我好像回到自己刚过完六十岁生日那阵。”斯拉格霍恩欣赏着镜中自己的模样,兴奋极了。

但当我把他去年的礼服拿来后他便笑不出来了。

“这衣服什么时候这么紧了?”他拼命吸气收腹,试图把肚子上的扣子扣上却失败了。

我看着他努力的模样又望了望餐厅里一柜子的菠萝蜜饯,不禁哑然失笑。

“霍拉斯,你该减肥了。”

几分钟后,斯拉格霍恩垮着脸不安地坐在一旁,看着我用魔杖将他的西装扣子卸下来,然后把它们缝合到距离原来位置两英寸外的地方。

“这回再试试看。”我把西装还给他。

这一次,西装把霍拉斯·斯拉格霍恩的啤酒肚完美遮住。他活动手臂,也没有出现扣子崩开的情况。西装很称心,斯拉格霍恩的脸上重新露出笑容。

“没想到你还擅长缝纫。”

“还好吧。”

我嘴上一如既往地谦虚,心里实则充满了自豪。时隔多年我的技术一点没退步,这让我很是欣慰。

我读三年级的时候正值青春期,自然少不了青少年的通病——叛逆。我讨厌千篇一律的校服。因为它罩住我发育良好的身体。于是我动手将校袍改成收腰的款式并将宽大的裤腿裁掉。一时间在学院内出尽了风头,还因此为赫奇帕奇赢得了负十分。

现在我倒希望穿的越低调越好,一点都不想惹人注目。

看着斯拉格霍恩在镜子前像个小姑娘似的露出臭美的表情,我无奈一笑上楼回到房间。

昨天我去母亲家取来了一件自己的连衣裙。是完全由麻瓜设计、生产、制造的那种。

因为是参加婚礼,太隆重的打扮会抢主人的风头。而且现在世道不同了,纯血主义至上的理论不过是纯血交际圈用来自欺欺人的把戏,完全不适用于绝大部分巫师。毕竟真正的纯血巫师少的可怜。

人们纷纷摒弃了巫师的那套打扮,开始走亲麻瓜路线。

一向精明的斯拉格霍恩也展现出他敏锐的zheng治嗅觉。第一次在公众场合主动穿上麻瓜的西装。

同时他也希望我可以穿麻瓜的服饰。当然,是出于zheng治文化经济等多方面的考虑。

我倒不会想那么多,只是单纯觉得麻瓜的连衣裙要轻便些。而且款式和颜色的选择也比巫师的传统礼服要多。

我没戴任何饰品,只是换好裙子梳了头发。连美容咒都没施。这可不是由于我的懒惰(要知道热衷打扮的女人不会因此感到疲惫),而是我的皮肤状态非常好。完全不需要像参加马尔福庄园宴会的时候那样遮掩倦态。

我下楼后斯拉格霍恩直夸我精神状态好。我也觉得自己比之前更自信,也更富有魅力。

眼看时间差不多了,我们幻影移形到达婚礼的举办地——戈德里克峡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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