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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要去找人问下。”

“你们等等我。”

等他进去后,季长峥便在沈美云开口,之前说了,“美云,你和绵绵都长这么好看,要多多拍照留下来呀。”

“不然,以后老了看什么?”

这话说的,沈美云好像无法反驳。

但是,她还是觉得有些奢侈啊,七十年代买照相机,这不比买自行车还过分?

还奢侈!

似乎知道沈美云要说什么。

季长峥朝着她咬耳朵,“我媳妇这么漂亮,当然要拍照记录啊。”

声音低沉嘶哑,还带着几分磁性,这可是正儿八经的低音炮啊。

在配着他都说的那话。

沈美云甚至有些恍惚,是不是季长峥也是穿越过来的啊??

不然,他怎么知道,还要给媳妇拍照记录啊?

这是他能知道的事情?

沈美云惊了,下意识地看了过去,“你怎么知道?”

季长峥挑眉,“知道什么?”

沈美云话到嘴边,又变成了,“知道讨好媳妇?”

季长峥一脸的骄傲,“这不该是本能吗?”

沈美云,“……”

好在赵振很快出来了,他朝着沈美云和季长峥说道,“问清楚了,可以换,走吧,我带你们去前面的柜台。”

“照相机很贵重的,都放在三楼的玻璃柜里面了。”

等上去后。

赵振便让售货员把照相机给拿出来了,四四方方的一块,还是银白色的,面前还带着两只圆乎乎的大眼睛,有点类似望远镜的那个连体形。

而且,在照相机的上面,还写着两个字。

海鸥。

一看质量就很好啊,沈美云忍不住喜欢上了。

谁不喜欢拍照啊,她也不例外,只是这个时代有太多的局限性,但是如今可以有拍照的机会,她也不想错过。

见她喜欢,赵振便说,“这一台三百八,比自行车贵六十块,你们要的话还要在补一个差价。”

这——

沈美云犹豫了,说实话三百八太贵了,这是贵到离谱的价格了。

她有点想说,要不算了,还是把自行车退了。

结果——

季长峥直接掏钱出来了,“六十对吗?钱在这里,老班长你帮我们把这照相机给包起来。”

一看到季长峥这动作,沈美云急了,拽他,“三百八太贵了,我们不要了。”

季长峥,“要,我媳妇喜欢就行。”

“不用考虑价格。”

——因为他会赚钱啊!

第52章

沈美云听到季长峥这话的时候,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上辈子她听人说,男人只要肯为一个女人花钱,那么这个男人大概率是爱这个女人的。

因为对于成年人来说,血汗钱在哪里,爱就在哪里。

当然,这个说法并不是适用于所有人,只是说对于普通的大众来说,确实是有一定道理。

后来沈美云仔细想过这个问题,好像也确实如此,她和前夫赵建宇两人离婚的时候,原本可以和平离婚的。

但是,她当时在为对方创业期间,镇守大后方,扫除对方后方一切困难。

可以说,前夫赵建宇在前期能够创业成功,沈美云是有一半功劳的,以至于离婚的时候,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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