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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7(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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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粗俗些的人,现下就该说,冲到河里的薄薄亵裤,凭那皂角都洗不去那贴身衣物的香气,让高壮的村野莽夫捡到了,指不定要揉皱了夜里反复嗅闻,想着是哪家的小郎君细皮嫩肉一身香。

水鹊其实也不太信任自己的洗衣水平。

齐朝槿低着头,耳根烫着,面不改色的搓着白色布料。

他正想过清冲水。

河流上游却漂来点点血腥,把清凌凌的河水染红了。

水鹊往河流上边看去,就二十余步远的木桥头,一个猎户装扮的男人,戴着笠帽,粗布短衣,正蹲在河边杀鸡。

鸡喉道已经割开了,放血的时候来不及盛在木碗中,因此落了鸡血到河里。

水鹊生怕他直接就在河里开始拔毛。

他走上前去,客客气气地问道:“你好?”

村里人鲜少这么客套说话,尤其是对着他。

男人抬起头,笠帽下的眉眼锐利深邃,微抬起的下颚线条凌厉,一双鹰目没什么波动,也没做什么表情,但就是平白给予人一种阴鸷感。

似乎是融合了塞外胡人血统。

粗糙的手掌把握着雉鸡的脖子,草鞋边搁置了一把饮血短刀,身上紧实便于动作的粗衣,半蹲而绷出后背沟壑分明的肌肉。

感觉不太好说话的样子。

于是水鹊更是细声小气地和他说话:“你能不能到河流下游去处理啊?”

齐朝槿家在青河村口,这里是绕村河流的上游,平日里许多人到这边石板洗衣服,久而久之约定俗成的是糟污要处理的都到下游去。

乌淳一声不吭地站起来,身材更是粗犷高大,结实肌肉覆盖着胡人高而宽的骨架,光看腰腹也将近宽了水鹊的一倍有余。

青天白日的,不答应的话,也不能打人吧……

水鹊抿紧唇。

乌淳垂眸看他,鹰目深邃。

这人雪白的一张脸,就那么点儿,甚至没有他巴掌大。

胳膊和腿也都细伶伶的。

乌淳脑子算不上灵光,甚至能称一声木讷,光一身胡蛮力气,都想不通眼前这个人是怎么养大的。

或许是因着有胡人血统,平日里青河村没人会凑上来和乌淳说话。

一半由于乌淳是外来的,青河村农户多半排外,另一半是因着他瞧着可怖,村里凡是有孩子的爹娘都以他的名目止儿夜啼。

眼前的人显然也是怕他的。

鼓胀唇肉由于主人惴惴不安,给抿得红红的,乌淳觉得那比他上县里卖野猪肉时,路过那些脂粉铺子货架上摆的胭脂还要好看许多。

水鹊给他幽幽一双鹰目盯得额际冒汗了,还是据理解释:“我们在石板那边洗衣裳,你在这里杀鸡的话,水就脏污了……”

乌淳抬目掠过。

河边的青年似乎也没想水鹊直直上来和他说话,担心他们起冲突,都放下了捣衣杵,准备前来察看。

石板上摊着的亵裤,长短一眼就能看出来不是那青年的。

乌淳的目光转移回眼前的玉面小郎君身上。

整日里没和人说话,他开口时声音艰涩:“知道了。”

倒是背着猎弓,一手拾起短刀和木碗,一手提着放血的雉鸡,自顾自沿河流到下游去了。

雉鸡的血液还顺着脖子汩汩流,浸红背羽,再滴滴答答黏连在过路的草茎上。

……

齐朝槿原先以为水鹊纯然的长相,饮食清淡,但对方却告诉他想吃爆炒肉。

水鹊看着齐朝槿在木头砧板上剁猪肉,眼睛冒光。

他好像有些报复性的情绪在,因为常年在实验室没吃好,有条件了就格外喜好荤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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