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辙莫要“一错再错”。

岳丈有事委托, 王巩免不得走一趟。

两人依旧聚于杏花楼。

说起这件事时,王巩是连连叹气:“……虽说岳丈眼里一向容不得沙子,但我却很少见他有这般言辞激进的时候, 想必是觉得你走了歪路,迫不及待要我将你拉回正途吧。”

“若换成了旁人, 我听岳丈这样说, 定是要劝上一劝的。”

“可这人是你,我却不知如何劝了。”

“你向来聪明, 做事沉稳,当日赵允熙以为这太子之位自己是势在必得,谁知到手的鸭子却飞走了,从前他有多风光,如今就有多落魄,时常出入寺庙,只怕祈求佛祖保佑苗才人这一胎生下个公主。”

他面上浮现几分讥诮之色来,道:“只是赵允熙没想过,就算苗才人这一胎生下个公主,可还有别的妃嫔在了。”

“只要官家身子康健,苗才人这一胎是男是女倒是无所谓。”

苏辙点头附和:“你说的极在理。”

说着,他道:“我已回信于张方平张大人,还望你也多劝劝他。”

变法一事,他已是势在必行。

不过如今王安石尚未归来,他觉得变法一事倒不是那么着急,如今最着急的是解决蝗灾一事。

官家已将这件事全权委托给了苏辙。

苏辙翻阅书本无数,却是越看越头疼,书中无非提到用药或焚烧。

但对他来说,这两个办法皆不可行。

用药需要成本,去年老百姓们历经旱灾,本就手头不宽裕,哪里还有多余的银钱去买药?更别说如今蝗虫数量庞大,用药乃杯水车薪。

焚烧则更不行,蝗虫能飞会跳的,到时候可别蝗虫没消灭,将庄稼都烧死了。

苏辙绞尽脑汁,不过两三日就想出一个绝佳的法子。

那就是吃。

没错。

就是吃蝗虫。

蝗虫与蚂蚱有几分相似,但比蚂蚱更大,肉更多,想必吃起来味道更佳。

北宋百姓懂吃且会吃,他想,就算短时间内老百姓对蝗虫这种东西是避之不及,但若众人见这东西好吃,定会趋之若鹜。

毕竟后世很多害虫可都被吃绝种了。

所以当天中午,苏家的饭桌上就多了一道新菜。

最为贪吃的苏轼一眼就看到了,还未等苏洵与程氏上桌,就已拿起一个喂到嘴里。

炸过的蝗虫又酥又脆,一口下去是嘎嘣嘎嘣脆,上头撒了香料,惹得苏辙是连连点头:“好吃!八郎,这又是你捣鼓出来的什么新东西吗?从前怎么没吃过?”

苏辙并不着急与他说这是什么东西,只道:“六哥,当真好吃吗?”

“自是千真万确,难道我还会骗你不成?”说话间,苏轼又拿了一只蝗虫喂到嘴里,更是回味道:“有点像炸小鱼儿的味道,却比炸小鱼儿更好吃,炸小鱼儿是外头酥,里头嫩,但这东西却是外酥内酥,且不油腻,若叫我敞开肚子吃,这一盘都不够我一个人吃的。”

他说话间,苏洵与程氏已经到场。

在苏辙的邀请下,大家都尝了尝这道炸蝗虫。

苏洵也好,还是程氏等人女眷也好,都对这道菜赞不绝口。

到了最后,苏轼更是好奇道:“八郎,你就别卖关子了,这到底是什么菜?”

“这道菜难得吗?若是不难得,以后咱们天天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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