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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6(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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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林留溪熟悉的人。肖霖几个围在一起打牌,冯楼雨喊了她室友来,或许大家都心知肚明待会发生什么,林留溪和谢昭年一进来,都看着这边笑。

“谢哥,来了?”

“哟,谁来了,林留溪啊,现在是林大医生了!”

谢昭年拍了一下肖霖的头,肖霖吃痛一声。

他因此也看见了林留溪无名指上的戒指,睁大眼:“谢哥,你可以啊。答应了?”

两人都不说话。

良久,谢昭年才说了两个字:“闭嘴。”

别人求婚都是边跪边给戒指,谢昭年这人倒好,直接就给了戒指,生怕林留溪不会同意一样。

林留溪上次在Dionysus碰见谢昭年纯属是个意外,她这次是跟着他一起来的,感觉和记忆中又有点不同,吊灯换了新的,店面还扩张了,看起来亮堂了许多,要知道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可不是件简单的事。

林留溪拉拉谢昭年胳膊:“可以啊谢昭年。”

谢昭年啧声:“那是。”

他从卡座背后拿出一个黑色的大包,林留溪目光被吸引过去——这是他的吉他。

差点都忘了谢昭年还会这个。

高一那年谢昭年可是凭着这把吉他和周杰伦的歌曲在运动会上一举成名。林留溪记得特别清楚。那几周表白墙上全是他弹曲子的照片,还有问谢昭年联系方式的。

还是当年的那把吉他,这么多年被保养的很好,林留溪惊叹的同时发现面板上多了串英文:18LovX18888always

真的喜欢一个人的时候,爱是会在细节中体现出来的。

和谢昭年在一起后她发现很多的细节,他会记得她喜欢吃重一点的口味、喜欢侧着睡、喜欢用投影仪看电影纪录片、薯片喜欢吃黄瓜味的、可乐喜欢喝可口可乐很少喝百事……

在林留溪极度渴望被爱的青春期,连亲生父亲都不记得她的生日,以至于她那时性格敏感缺爱,一点小事都可以炸毛。

所幸,有人不在意她浑身的刺来爱她,把破碎的她捡起来一点点拼成完整。

玫瑰找到了属于她的小王子。

他很爱她。

谢昭年试了试音。弦声清越。

他坐在台上,只有他一人,灯光照他头发上,是她爱的少年在闪闪发光。

林留溪站在台下,听他弹唱。

少年低着头看弦,手指拨动着,时不时看向林留溪,目光何其张扬,却对她一人温柔。

他唱的这首是周杰伦的《爱在西元前》。想想高中的时候,广播站里的歌在潮流中轮换,从电音到rap,但永远火的都是周杰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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